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界      |    直观中国    |    老外在河北    |    热点专题     |     相约冰雪    |    舆情智库
莫让谣言蛊惑人
2022-05-05 16:21:08来源: 光明日报编辑: 王阔责编: 冯薇薇

  近两月来,疫情在上海、吉林等多地散发,网络上关于疫情的信息严重过载,出现舆论的“流动性过剩”,泥沙俱下,夹带了很多谣言。谣言的病毒式传播是加速度的,产生的溢出效应和负面冲击极大,在舆论场上带节奏,对中央要求的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产生很大干扰,不利于万众一心打好抗疫“动态清零”攻坚战。

  谣言之所以能以假乱真,传得有鼻子有眼,有其内在奥秘,只有破解谣言生成、传播的内在逻辑,才能对症下药、事半功倍。谣言之所以产生,是因信息黑洞的存在。美国社会学家特·希布塔尼认为,谣言总是起源于一桩重要而扑朔迷离的事件。它是在一群人议论过程中产生的即兴新闻,是一种集体行动,目的是给无法解释的事件寻求一种答案。法国学者让·诺埃尔·卡普费雷曾对希布塔尼关于谣言的观点做了这样的概括: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这是一个乘法关系:假如重要性等于零,或者事件本身并非含糊不清,谣言就不会产生了。谣言之所以有市场,是因为人们信以为真,在真相没有抵达之前,谣言就是人们心中的“真相”。谣言并不能说服人,也不能征服人:它只是蛊惑人。

  谣言并不需要证据,公众舆论的根据经常是印象而不是事实。当某一事件已经成为公众的心理事件,此时又没有真实信息的补给,谣言就出场了。等到谣言成为满天飞絮的时候,再有真相出现,为时已晚。也就是说,真理还在穿鞋的时候,谎言已经跑遍了半个世界。卡斯·桑斯坦认为,谣言的传播是由社会“流瀑效应”和“群体极化”导致的。所谓社会“流瀑效应”,就是我们认识的大多数人都相信一则谣言,我们就很容易相信那则谣言。我们接受他人的信念,是因为自己对此缺乏相关信息。特别是当我们对某则谣言的内容一无所知时,就更容易相信它。当人们追随一些先行者或“领头羊”的言行时,社会“流瀑”现象就会发生;“群体极化”效应指当想法相似的人聚在一起的时候,他们最后得出的结论会比交谈之前的想法更加极端。

  疫情语境下,谣言极易滋生和传播,引发“信息疫情”。信息疫情往往与处于危机状态的人们对于风险的扭曲、失真认知有关。互联网编织起来的四通八达的信息网络,使得谣言传播甚为方便。因物理媒介的广泛互联,人们对疫情获取的信息量激增,但对于多数人而言,因为没有对等的信息鉴别能力,无法证实或证伪自己关注的信息,而凭借直觉捕获的信息,难辨真伪,容易引发心理恐慌,又进一步造成新的认知偏差。一则谣言从起飞到落地,不需要费多少周折,即可释放出巨大的信息噪音。

  有三类人群容易成为谣言易感人群。第一类是青少年,他们缺乏知识积累、人生阅历和社会经验,是不实信息的易感人群。第二类是老年人,他们对新知识、新事物的敏感性和接受能力较弱,往往依靠积累多年的生活经验作为选择、判断信息的依据。第三类是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的人群,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和训练,这类易感人群对于谣言的鉴别、解毒能力会弱一些,也就容易被谣言和流言捕获。

  对谣言进行“反制”是必要的,首先是要编织好法规的防护网。不管是谣言制造者还是传播者,也不论是出于何种动机,只要他们的现实行为违反了法律,就要为此付出代价,受到相应的惩罚。责任部门要加强对自媒体的管理,明确行业红线和底线,加强政策引导,强化自媒体的责任意识,解决自媒体责任缺位问题。

  同时也需提升公众的媒介素养。没有人天生就具备较高的媒介素养。公众的媒介素养绝对不是像口红一样的装饰品,而是社会发展的“刚需”。此次由奥密克戎病毒引发的几个城市的疫情,是对公众媒介素养的一场前所未有的考试。媒介素养的提升,仅靠个人努力还不够,需要政府、社会以及专业机构,特别是专业教育机构的共同参与,合力推动。(光明日报 作者张涛甫,系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执行院长)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