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界      |    直观中国    |    老外在河北    |    热点专题     |     相约冰雪    |    舆情智库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联合召开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市政设施建设政策宣贯暨政银企对接会
2022-06-25 13:45:12来源: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 王阔责编: 冯薇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联合召开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市政设施建设政策宣贯暨政银企对接会

会议现场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经济的指示要求,落实省政府稳定经济运行一揽子措施政策部署,6月24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召开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市政设施建设政策宣贯暨政银企对接会,进一步促进各地加快落实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市政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组织金融机构与企业现场对接交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于文学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春旺主持会议;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言。

  于文学指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出台的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市政设施建设政策措施,为推动绿色市政设施高质量发展拓宽了资金渠道、提供了有力支撑。绿色市政设施可持续发展,离不开金融部门的支持。截至目前,全省已初步梳理绿色市政设施项目1821个、计划投资3800亿元,其中有融资需求的项目804个,融资总额约793亿元。

  于文学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当好“辅导员”,准确把握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市政设施建设政策内涵,抓紧梳理一批绿色市政项目,指导企业尽快完善材料,满足绿色金融支持条件。要当好“服务员”,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聚焦项目干,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全力以赴抓投资、上项目、促发展。要当好“联络员”,建立政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优化绿色市政发展的投融资环境。他希望市政企业和相关金融机构以此次对接为契机,与住建部门共同深化“政银企”合作,共同推进我省绿色市政设施健康有序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以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相关金融机构代表表示,将全方位落实好支持政策,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加强与重点企业对接,在项目策划、融资模式设计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宜地宜策设计PPP等市场化融资模式,在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创新设计融资路径。积极提供长期资金支持,在政策允许内予以最优融资利率。开辟绿色通道,加快授信审批进度,在准入要求、担保方式等方面给予政策允许内最优条件支持。

  市政企业代表对绿色金融支持政策以及对接平台搭建表示欢迎和感谢。希望省市政府部门出台更好的政策,一如既往的支持市政类投资企业,金融机构能够针对市政分行业制定特色金融政策。全省市政行业企业将积极融入各地市政建设,配合地方政府提高市政保障能力,做“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的企业。

  会议以“视频+现场座谈”形式进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国开行河北分行、中国银行河北分行、建设银行河北分行、工商银行河北分行、交通银行河北分行等金融机构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负责同志,河北建投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等市政企业代表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会场参会;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园林局以及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负责同志,人行各中心支行、银保监各分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工作负责同志,金融机构、市政相关企业负责人在各市分会场参会。(文/图 刘坤)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