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通报9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望都县赵庄乡西任疃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德中、原党支部委员刘任造贪污扶贫资金问题。该村在发展养羊业扶贫项目中,张德中贪污专项扶贫资金3.48万元,刘任造贪污专项扶贫资金8.225万元。张德中、刘任造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涞源县乌龙沟乡煤窑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新路套取扶贫资金问题。王新路以修坝的名义套取以工代赈扶贫资金7万元。王新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曲阳县齐村镇北雅握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合明克扣私分危房改造款和虚报私分水库移民补助资金问题。张合明在任职期间,伙同他人克扣私分村民危房改造款7.7万元;伙同他人虚报冒领水库移民搬迁补助资金11.4万元并私分。张合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顺平县台鱼乡北康关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庄义挪用扶贫资金问题。张庄义两次挪用扶贫互助资金用于经营个人养兔场,涉及资金42万元。张庄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唐县长古城镇大白尧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振坤、原村委会主任张永志、原党支部委员窦永军骗取国家以工代赈扶贫资金问题。刘振坤、张永志、窦永军三人商定,以村委会名义与窦永军签订虚假道路硬化工程协议,骗取国家以工代赈扶贫资金14万元,用于偿还村委会欠窦永军的工程款。刘振坤、张永志、窦永军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阜平县城南庄镇马兰村原党支部委员陈贵骗取国家移民搬迁补助资金问题。陈贵通过伪造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手段,骗取国家移民搬迁补助资金2.4万元据为己有。陈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博野县城东镇十里铺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永山违规让他人领取低保金问题。该村低保户陈某死亡后,李永山未及时将信息上报民政部门,致使2012年8月至2014年8月期间,陈某家属一直领取低保金,共计2197元。2014年8月至2016年5月,李永山将陈某低保卡交给村干部张某支取并使用,金额共计2370元。李永山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李永山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涞水县王村镇辛庄头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明重复申报危房改造款问题。张明重复为村民李庆义申报危房改造补助款,使李庆义多领取补助款1.2万元。张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张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易县西陵镇豹子峪村冒领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问题。该村党支部书记宋泽明、村委会主任王志刚,对易地扶贫搬迁户审核把关不严,将该村不符合易地搬迁条件的7户(30人)村民列为搬迁对象,致使该村多领取移民搬迁补助款18万元。宋泽明、王志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廊坊纪检监察网近日对外公布↓↓
廊坊市妇联副调研员杜秀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经查,杜秀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下属收受他人钱款、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失察失职,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廊坊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杜秀梅党内警告处分。
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邢建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经查,邢建强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要事项,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廊坊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邢建强党内警告处分。
安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贺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经查,孙贺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要事项,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廊坊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贺增党内警告处分。(记者 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