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检察机关开展反贪“办案百日攻坚”活动
4月13日,笔者从河北省检察院获悉,4月中旬起至7月底,河北省将开展反贪“办案百日攻坚”活动。
河北省检察机关将重点查办在扶贫资金发放、项目申报审核及实施验收环节中责任人员虚报冒领、层层克扣、挪用私分等贪污贿赂犯罪;农村基层人员在涉农惠民补贴申领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救灾优抚、生态环境保护等过程中利用职权恃强凌弱、吃拿卡要、侵吞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的贪污贿赂犯罪;收受贿赂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犯罪行为。对于扶贫领域涉案数额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贪贿犯罪,特别是群众联名举报、社会反映强烈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置,绝不姑息;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或者主动投案自首、检举立功的,依法从轻处理。对于达不到检察机关立案标准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禁止私下消化案件。
此次活动以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重要抓手,大力推进查办民政系统、扶贫领域、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基层腐败案件,加大对扶贫政策落实、资金落地“最后一公里”的法律监督,助力阳光扶贫,确保廉洁扶贫,有力震慑群众身边“微腐败”。鼓励群众利用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举报扶贫领域贪贿犯罪。(记者 张清华 通讯员 谷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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