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河北省旅游委印发《关于推进河北旅游云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4A级以上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示范村、4星级以上旅游酒店、重点旅行社等纳入旅游云示范点。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全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等要在年底实现与旅游云数据对接。
河北旅游云总体建设任务为“一套标准、一个中心、三个平台、N个应用”,即“1+1+3+N”工程。一套标准,即旅游云建设运维遵循的一系列标准规范;一个中心,即旅游云数据中心;三个平台,即智慧管理平台、智慧服务平台、智慧营销平台;N个应用,即在三个平台上运行的各类应用。
意见明确,今年10月前,河北将完成河北旅游云服务管理规范、旅游云运行维护管理规范、旅游云数据对接交换标准规范等一系列标准规范编制工作,并及时发布相关成果,为全省旅游应用建设及资源整合提供标准支撑。
5月底前,完成省级旅游云数据中心建设任务,为全省旅游应用建设及资源整合提供数据支撑。各市、县旅游委(局)已有的数据库(中心)应主动与省级旅游云数据中心对接。省级旅游云数据中心将面向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旅游企业、公众开放数据共享访问权限,并提供数据交换的技术规范和标准,逐步完善成为旅游大数据中心。
意见提出,力争年内完成河北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以旅游云数据中心为基础,建立省、市、县、旅游企业等多级视频监控体系,实现视频、语音和数据的融合与双向传输,为日常管理提供完备的信息来源,并提供预警、调度、视频会议、远程培训、行业监测等功能。
在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方面,河北将在今年6月前完成旅游电子政务应用、旅游行业管理应用、旅游产业运行监测应用建设等相关工作,积极构建政府引领、部门支持、基层跟进,省、市、县、旅游企业纵向一体、横向协作的旅游管理平台。
在智慧服务平台建设上,河北将在6月前完成旅游资讯服务应用、自助游服务应用、虚拟旅游体验应用等相关工作,依托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借助移动终端和新媒体,满足游客行前、行中、行后的各类合理需求,为游客提供全程个性化、便利化的智慧旅游服务。
智慧营销平台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重点抓好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有效整合景区、酒店、旅行社等各类旅游企业资源,为游客提供个性化、高质量的景区门票、交通、酒店、旅游线路、旅游特产、旅游商品等在线预订销售服务,同时建立配套的旅游服务机制,提供商务、休闲、度假类旅游个性化贴心旅游服务,实现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线上流程与线下实际业务体系的对接,在线订单与旅游电子售检票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实现旅游营销智能化服务。(记者 贾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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