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对钢铁行业实行更严格差别电价政策

2017-05-09 13:52:35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张曦晛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省工信厅发布《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自今年起,河北省对钢铁行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和基于工序能耗的阶梯电价政策。原对钢铁企业执行的惩罚性电价政策相应停止执行。

  根据通知,对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钢铁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装置所属企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差别电价,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基础上实行加价。其中,淘汰类加价标准由每千瓦时0.4元提高至0.6元,限制类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2元。未按期完成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中化解任务的钢铁企业,其生产用电加价标准执行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即每千瓦时加价0.6元。

  结合《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13/T 2137-2014),对除执行差别电价以外的钢铁企业生产用电,实行基于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水平的阶梯电价政策。对钢铁企业生产用电按工序能耗分别设定三档电价。其中,第一档不加价,第二档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每千瓦时加价0.1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名单于每年7月1日和12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省发改委备案。因实施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而增加的加价电费,按照有关规定,归各市人民政府统筹使用,主要用于支持钢铁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含余热余压利用)、淘汰落后和转型升级。(记者 潘文静)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