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市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力促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及全国文明城创建工作
随着夏季高温时节到来,食品安全潜在风险隐患逐渐加大。5月18日,记者从石家庄市食药监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保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饮食安全,有力促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及全国文明城“双城创建”工作,自即日起,在石家庄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全市食药监管部门将利用5月、6月两个月的时间,会同教育、公安、城管等部门,以治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为重点,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校园大门左右各200米马路两侧)食品安全隐患”,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力争通过此次整治,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明显改观,进一步完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常态化、规范化。该局将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对台账登记问题逐个攻克。
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按照此次整治活动部署,市食药监局将对学校周边食品销售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全面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认真检查食品销售单位食品经营条件,坚决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销售单位。在食品流通环节将采取严厉措施,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如对已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销售单位,加强对其经营条件合规性检查,重点查看经营场所、经营项目、设施设备、食品容器和工具等是否持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并保持整洁;对不能持续保持经营条件的经营者,食药监管部门将依法及时进行查处、清理或规范;对食品流通环节,食药监管部门将重点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以及召回、下架退市食品,还将加大对学生喜食的热销食品和保质期较短的易变质食品的监督抽验力度,特别是对“五角食品”“一元食品”等实施重点检查和监督抽验。
开展校园及周边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市食药监局针对餐饮消费环节将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者经营主体资格情况,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食品原料、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一步规范经营和操作加工行为。该局将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因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开展小餐桌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市食药监局将切实规范小餐桌食品安全管理,按要求办理小餐饮登记证后方可经营,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坚持每日健康晨检,落实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管理制度,不得加工制作凉菜,餐饮具餐前必须消毒,供餐方式一律实行分餐制,每餐食品要足额留样,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保障就餐学生饮食安全,防范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此外,市食药监局将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等活动,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师生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同时,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市食药监局将发出倡议,动员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热线作用,鼓励群众投诉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食药监管部门将对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置,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记者 范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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