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气象部门通报,21日至24日,河北省将出现暴雨天气过程。河北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采取多项措施应对本次强降雨。
河北省住建厅:桥涵等重点易涝区域要安排专人值守
6月21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做好暴雨洪涝灾害救灾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要加强城市建设排水防涝检查,及时清淤管渠、检查井、雨水进水口,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和排水通畅;对立交桥、桥涵、隧道、城市低洼地带等往年重点易涝区域,要安排专人值守,设立醒目警示标识,做好排涝除险应急准备;发生强降雨时,所有综合管廊工程要停止基坑作业,风景名胜区和水上旅游项目要全部关闭。
各地要认真落实村镇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村镇农房使用安全。对已确定为危房的,要实行动态监管,密切关注风险变化,防范倒塌事故发生。对不能继续使用的危房,要指导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停止使用,并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通知要求,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要建立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观察雨情,掌握情况并对游客发布信息,适时采取措施关闭景区,劝返和疏导游客。要时刻关注灾害预警,重点抓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时段,强化对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发生。 (记者 贾楠 宋平)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防汛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在建交通项目一律停止施工
6月21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近期强降雨应对工作,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预测预警,确保防汛责任到位,防范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
通知要求,要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或隐患,要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前,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加强现场监控。要对建设施工营地、工棚和仓库进行科学选址,严禁在低洼地带、行洪区搭建工棚和宿舍,遇有恶劣天气要提前组织人员撤离;凡是防汛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在建交通项目,一律停止施工作业,确保人员生命安全。要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习演练,锻炼应急队伍,增强协调配合能力。要确保应急联系畅通,一旦发生突发险情,要第一时间赶赴灾情现场,及时高效开展抢险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灾害损失。(记者 方素菊 通讯员 高建伟)
河北省水利厅派出6个工作组协助地方应对强降雨
为应对近期强降雨,河北省水利厅组织召开水利系统视频会议,从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切实强化预报预警、高度关注重点部位、全面落实应急措施、严肃防汛工作纪律等五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今天,河北省防办向预报雨情较重的廊坊、承德、唐山、石家庄、衡水、沧州派出6个工作组,目前全部到位,协助地方做好本次强降雨的应对工作。
针对这次强降雨局部降水量可能接近或超过历史同期极值、引发局地暴雨山洪的问题,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强化防汛责任,重点抓好边远山区、旅游景点、工矿企业等薄弱环节的措施落实。特别是对475个行洪河道内的村庄,逐一落实群众转移预案,避免人员伤亡。
从6月1日起,河北省防办要求各地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同时,加大了对各地防汛值班值守情况的抽查检查力度。(记者 赵红梅)
6月21日傍晚,石家庄市民在雨中步行。当日,河北省多地出现降雨天气。记者 张昊 摄
河北省农业厅:科学制定防灾救灾技术方案
6月21日,河北省农业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农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及时发布预警,切实做好汛期农业气象灾害防御,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会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发现掌握灾情发生动态和发生趋势,做到灾情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遇灾害性天气发生,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手机短信等途径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指导农民提早做好防御工作。同时,各级农业部门汛期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强化灾情调度。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汛期气象条件,及时组织专家根据作物生长发育进程和受灾程度,科学制定防灾救灾技术方案。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深入生产一线,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落实防灾救灾措施。灾害发生后要指导农民及时搞好生产自救,落实针对性救灾措施。对因灾绝收地块及时改种补种,尽快恢复生产。要加强化肥、种子、柴油、饲草、农(兽)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剂,为灾区恢复生产提供物资保障。(记者 赵红梅)
河北省安监局发布预警通知:对尾矿库等场所进行巡视排查
6月21日,河北省安监局发布预警通知,要求相关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地质勘探、油气井场、尾矿库等场所进行巡视排查。相关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紧急情况的及时处置和信息上报工作。要求相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进入战备状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记者 方素菊)
河北省旅游委:旅行社在强降水期间应及时调整旅行路线
6月21日从河北省旅游委获悉,为应对强降雨,抓好汛期和旅游旺季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河北省旅游委要求各地旅游部门要督促辖区内景区(点)加强隐患部位的监控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处置防汛突发事件应急人员、物资储备,督促辖区内旅行社团队在强降水期间及时调整并合理安排旅行路线。
各地旅游部门要全面细致开展旅游防汛安全检查,指导景区(点)主管部门和相关经营单位加强对山洪、泥石流、低洼易积水区等洪涝灾害易发区域的隐患排查。景区(点)主管部门和相关经营单位要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和危险区域游客疏散安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明确防范机制和处理程序,做到不留空缺、不留死角。
各级旅游部门要通过多渠道发布出行安全提示,提醒游客特别是自助旅游者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的天气、卫生、交通、突发事件等情况,提醒游客做好信息采集、个人安全防范等必要准备。指导旅行社团队出发前提醒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河北省旅游委要求,各级旅游部门要严格制定、切实执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机制。重大涉旅事故发生后,各级旅游部门在向当地政府报告的同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省旅游委报告。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时,要加强部门横向协调,与交通、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提高旅游应急处置工作效率。(记者 贾楠 宋平)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