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唯一的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地,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工作推进顺利,截至今年7月份第12个征期结束,全省水资源税纳税人户数由去年首个征期的7600余户增加到1.6万户,共申报水资源税18.36亿元。
记者从河北省地税局了解到,河北自2016年7月开征水资源税后呈现出“三倒逼两提升”改革效应,即差别税率倒逼地下水取用量稳中有降、税额提高倒逼特种行业等耗水大户转变用水方式、用水成本增加倒逼高耗水工业企业强化节水措施,以及水资源税征管水平和水资源管理水平得到“双提升”。从试点来看,与征收水资源费时期相比,税收刚性作用发挥明显,抑制了地下水超采,促进了企业转型发展,同时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水负担保持了不变。
目前,纳入河北地税管理的水资源税纳税人有1.6万户,其中取用地下水的企业占总户数的96.5%,这些企业缴纳税额占总收入的86%。全省共补办取水许可证4300余套,2016年全省非农用水量同比减少1.8亿立方米。
河北省地税局局长贾红星表示,水资源税改革为河北有效控制地下水开采、倒逼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供了难得契机。下一步,将对改革成果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全面梳理、解决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完善征管模式,努力为水资源税推广和全国资源税改革作出应有贡献。(记者 闫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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