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重拳治理侵权假冒问题

2017-07-26 16:35:31  来源:人民网  责编:董健雄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侵权假冒高发多发势头将得到有效遏制,营商环境明显改善,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司法审判、快速维权、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各项工作协调运转,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意见提出,河北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强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等侵权假冒高发区域的市场检查和商品抽检,强化进出口环节侵权假冒商品查验,对互联网搜索引擎、购物网站、互联网媒体和重点网站进行常态化监测。将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深化京津冀打击侵权假冒区域协作,并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史自强)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