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司法部门签订合作协议

2017-07-27 15:31:40  来源:河北日报  责编:董健雄

  原标题:法治宣传教育协同服务雄安新区建设 京津冀司法部门签订合作协议

  7月26日,京津冀三地司法部门在河北大学召开研讨会,就法治宣传教育协同服务雄安新区建设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交流探讨,并签订合作协议。

  按照协议,京津冀司法部门将建立资源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从三地法学专家、学者和律师中筛选人员,组成各自的“七五”普法讲师团,并整合三地的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协调联动,共同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推动法治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促进区域、行业依法治理,着力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工作大局。三地司法部门还将建立定期研讨机制,针对服务雄安新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定期组织召开会议进行研讨,制定工作对策和意见;加强工作交流,相互学习好的经验做法,推动法治宣传区域合作深入开展。(记者 林凤斌)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