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中共河北省委发出通知,将《中共河北省委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若干规定》印发给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党委,雄安新区党工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中共河北省委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若干规定》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抓好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现就改进省委常委一班人领导作风作出如下规定。
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带头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忠诚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树牢“四个自信”。要总揽全局抓大事,把主要精力放在进一步抓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上。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
二、反对官衙作风,注重提升工作实效。坚持实干实政,反对官衙作风,克服官僚主义。要在调查研究上狠下功夫,多在实施、落实上花气力。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不落实到位不罢休。克服形式主义,防止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能以电视电话和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的不集中开会,能衔接召开的不分期开会,能合并召开的不分别开会,只安排直接相关人员参会,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改进会风、文风,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力戒空话、套话。认真落实无会月制度。
三、多做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把调查研究作为提高领导水平、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途径,省委常委下基层每年不少于2个月。坚持问题导向,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多搞蹲点调研、随机调研,切实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轻车简从,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工作人员及随行车辆,不安排迎送、宴请。突出调研实效,省委常委每年有计划、有目的地摸透几件事,从中找出规律性东西,并亲自或主持撰写1-2篇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报告。加强与群众直接联系,每位省委常委联系1个县(市)、分包1个乡(镇)、帮扶1个村,每年深入联系点至少1次、不少于3天;每半年至少接待1次上访群众,及时批办群众来信来电。
四、强化担当精神,勇于直面矛盾问题。省委常委会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观大势、抓大事、管全局,支持常委独立负责开展工作。省委常委要主动作为、果敢决策,不把自己应该而且能够处理的事情推给书记或提交常委会解决,不把职责范围内的一般性文电呈报书记阅批;批复或答复问题,一般不超过3天,紧急事项即来即办、当天办结;中央领导同志交办事项抓紧办理,及时报告落实情况。要有攻坚克难的锐气,敢啃“硬骨头”,对矛盾问题不推诿、不拖延、不回避,对难点问题一抓到底,确保取得突破。对各种不正之风,敢问、敢顶、敢管,敢于碰硬。弘扬事争一流精神,反对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主动对标先进、增比进位,努力使分管工作处于全国先进水平。
五、维护班子团结,增强常委会整体合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省委常委之间要赤诚相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时时处处以大局为重、以团结为要,发现问题互相提醒、主动补台。带头坚持党性原则,纯洁同志关系,不搞小圈子、小团体,不搞亲亲疏疏、拉帮结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真心实意互相帮助、共同提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生活,自觉接受党员监督,做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的表率。
六、严守政治纪律,不断优化政治生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切实解决“宽、松、软”的问题。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模范遵守党章党规,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接待、用车、用房、秘书配备等方面有关规定,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保持“亲”“清”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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