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人员在营业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8月2日,灵寿消防大队联合城区公安消防民警,对辖区歌舞厅等人员密集营业场所进行夏季消防安全检查。
联合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各个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及“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灭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是否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等情况。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求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能整改的火灾隐患当场要求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按期整改消除,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针对夏季火灾特点,检查人员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吸取全国各地火灾事故经验教训,克服松懈麻痹思想,认真履行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火灾隐患自检自查,不断强化人防、技防、物防措施,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记者 胡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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