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克志: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017-08-15 09:45:41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原标题:赵克志在承德调研: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 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要闻摘要】【文末摘要】赵克志: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8月12日至14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到承德市调研。这是12日,赵克志在兴隆县六道河中学调研时同学校教师座谈,详细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 记者 郭昭 摄

  【要闻摘要】【文末摘要】赵克志: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8月12日至14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到承德市调研。这是13日,赵克志到丰宁满族自治县城根营村调研时,在村便民服务室与工作人员亲切交流。 记者 郭昭 摄

  【要闻摘要】【文末摘要】赵克志: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8月12日至14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到承德市调研。这是14日,赵克志在平泉市绿河现代食用菌产业扶贫园区调研时,详细了解园区的精准扶贫方式。 记者 郭昭 摄

  8月12日至14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克志到承德市调研。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良好形象的发力点。

  赵克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开创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新局面,成为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推进最快、成效最好的时期。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的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融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过程,在治理污染、修复生态中加快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赵克志强调,要正确处理生态与发展的关系,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一要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尽快走上创新驱动发展之路。二要切实加强环境污染治理,落实“1+18”政策体系,推进煤改气、煤改电,整治“散乱污”企业,加强水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三要切实抓好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认真汲取祁连山环境问题深刻教训,组织实施水源涵养区、风沙源治理等生态工程,深化矿山整治和修复,做到应退尽退、应绿尽绿,构建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四要切实提高生态效益,把改善生态环境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山区综合开发、旅游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拓宽农民就业渠道,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五要切实强化生态安全责任制,加大环境保护督察力度,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毫不放松地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安全。

  赵克志指出,55年来,塞罕坝机械林场几代职工不畏艰难,艰苦奋斗,把莽莽荒漠变成郁郁葱葱的林海,创造了绿色发展的奇迹。塞罕坝的建设历程,是“生态兴则文明兴”的真实写照,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有力印证。这一先进典型出在河北,河北要率先宣传好、学习好、推广好,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在全省大力营造崇尚生态文明、支持生态保护、参与生态建设的浓厚氛围,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

  调研期间,赵克志先后深入到兴隆县、鹰手营子矿区、丰宁满族自治县、承德县、平泉市,走进农村、企业、学校和项目建设现场,与干部群众座谈交流,指导农村教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企业转型发展、旅游资源开发、精准扶贫脱贫、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记者 苏励)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