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沧州市启动为期一个月的打击取缔非法传销专项行动。该市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坚持打早打小,把非法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行动中,该市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实行“日报告、周调度”机制,对重要情况及时通报。在督导检查中,凡是发现工作不主动、打击不力、推诿扯皮等行为,将严肃问责。
今年以来,沧州市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共捣毁非传窝点137处,教育遣返涉传人员3383人,立、破组织领导传销案97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08人,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安定和谐。(记者 戴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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