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打响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2017-09-06 13:52:40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近日,邯郸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邯郸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把稳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成果和高架源稳定达标排放作为坚守阵地,把压煤减排、提标改造、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把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要突破口,加强联防联控,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察问责,动员全民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全力实现“秋冬季取暖期细颗粒物浓度比2016年-2017年同期下降20%以上,重污染天数比2016-2017年同期下降18%以上”的工作目标。

  《邯郸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是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为依据,按照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参照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18”方案和市“1+29”方案制定而成的。

  建设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加快县(市、区)监测网建设,今年10月底前,邯郸20个县(市、区)将按照省里要求全部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实时对外发布信息,并实时上传原始监测数据。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目前,涉邯郸大气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类的“散乱污”企业已基本关停取缔,各县(市、区)将继续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10月1日起,对存在瞒报漏报涉大气污染物排放“散乱污”企业集群的,将纳入环保督察问责。

  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全面完成电代煤、气代煤任务,10月底前,完成电代煤、气代煤10.5万户以上。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防止已完成替代的地区散煤复烧。加强煤质监督管理,对采暖季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散煤,积极推广使用型煤、兰炭等洁净煤替代,同时开展农业大棚、畜禽舍等用煤替代工作。严厉打击劣煤销售,创新煤炭管控机制,严禁散煤流入已完成替代地区。

  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全面排查燃煤锅炉,完成燃煤小锅炉“清零”,推动锅炉升级改造。市主城区将完成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县城建成区和城乡接合部全部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同时,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全市计划今年全年压减煤炭消费300万吨。

  切实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系统排查无组织排放情况,重点是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等行业和锅炉物料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与输送以及生产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建立无组织排放改造全口径清单。同时,加强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企业制定改造方案,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

  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实施排污许可管理。严格执行石化行业排放标准要求,推进医药、农药等化工类和汽车制造、机械设备制造、家具制造等工业涂装类行业的综合治理。9月底前未完成改造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纳入各地冬季错峰生产方案。推动烟气排放自动监控全覆盖,10月20日前,全面排查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电力、钢铁、焦化、水泥、铸造等企业和燃煤锅炉均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严厉查处货车超标排放行为,从今年10月起,各县(市、区)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安全监管、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在货车通行主要道路、物流货运通道、进京主要卡口等,每天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违法车辆一律从严处罚。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加强车用油品监督管理。从10月起,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此外,该市还将在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实施全面加强扬尘控制管理、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减少烟花爆竹燃放,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统一各预警级别减排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记者 梁韶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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