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河北省完成纳税人信息识别2.1万户

2017-12-26 11:15:30  来源:河北日报  责编:董健雄

  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12月25日召开的河北省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过一年来的积极探索和艰苦努力,目前,全省完成纳税人信息识别总计2.1万户,建立纳税人税源底册1.5万户,全省环保税开征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为实现环保税顺利申报征收,省地税局自主研发了环保税纳税人互联网申报系统,目前正在开展网上办税相关功能的测试和完善,确保明年1月1日实现按次征收,4月1日实现按季征收。同时,省地税局与省环保厅搭建了信息专网和涉税信息共享平台,使环保部门的排污信息、核定信息以及地税部门的申报信息等涉税信息数据实现网上互联互通,以有效提升联合共治的效率。

  按照环保税法规定,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地税机关申报缴纳环保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纳税人应当及时主动报送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等资料,并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环保税开征后,纳税人需要自行申报计算。在明年3月底前,省地税局将组织对纳税人开展分类辅导和重点辅导,包括纳税人污染物排放量、当量、税额的计算和纳税申报表填报,以及模拟系统申报。首个征期即明年4月1日至15日,地税部门将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联合咨询岗等方式,现场对纳税人进行辅导,确保所有纳税人懂政策、能计算、会申报,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申报。

  环保税开征后,省环保厅将进一步严格污染物监测管理,逐步扩展纳入自动监控的污染源范围,推动实现全省工业污染源全覆盖。建立全省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系统”,实现对现场端设备的运行维护、监督检查、比对监测等工作的智能视频监控,实现电子痕迹化管理。落实自行监测数据质量主体责任。排污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测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监测报告,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按规定公开相关监测信息。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对存在涉税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将企业、机构和个人信息向社会公开,并依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将企业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相关阅读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