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辛集市公布了《辛集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7年4月6日至4月27日,省委、省政府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辛集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0月10日,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辛集市反馈了督察意见。辛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原则、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确保各项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
辛集市对省委、省政府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归纳整理出54个问题,实施清单制,制定了问题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实施挂账督办、办结销号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五个不放过”原则,确保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健全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纳入各级特别是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考核权重占10%以上,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网格化监管体系和追责问责体系,形成大环保管理格局。
二是大力削减煤烟污染。全面淘汰燃煤锅炉,2017年底前,建成区35蒸吨燃煤锅炉清零,乡镇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零,2018年10月底前,全市范围内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加快农村散煤综合治理,2017年底前,完成33828户城乡气代煤、电代煤和工业余热取暖等工作。
三是强化工业污染防治。2017年底前,完成全市工业企业数量分布调查和污染物达标情况的排查评估,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坚决关停,对未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一律依法关停整治,到2020年底主城区内重污染企业基本完成搬迁改造。到2018年,实现全市重点行业工业排污自动监控全覆盖。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认真落实“两断三清”工作标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依法淘汰老旧车辆,加强新车源头管控,2017年底前,实现遥感监测设备国家、省、市三级联网。严格管理油品质量,2018年1月1日起,轻型柴油车实施国五标准,严格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劣质油品行为,成品油经营站(点)抽检覆盖率达到50%。
五是开展扬尘综合整治。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管理,实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2017年底前,全市53家施工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100%。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2017年底,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
六是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强化饮用水供水全过程监管,确保饮用水达标率100%。全面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坚决遏制水质恶化,确保出境断面水质达标。加快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推进修复工程,2018年底前消除黑臭水质。
七是加强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加强对经济技术开发区、制革工业区、清洁化工园区内企业监管,工业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标准要求后,方可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017年底前,所有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实现稳定达标运行,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八是提升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水平。进一步加强城区管网建设,扩大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快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城镇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建设,新建城区排水管网一律实行雨污分流。2017年底前,建成区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佳洁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通过采取网载高分子复合材料生态修复技术,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和佳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下游实施辛深排干渠水质提升与生态修复项目,逐渐提升水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与净化能力。
九是强化农村生活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底前,完成现有沟渠坑塘垃圾等清理工作,消灭“傍水”农村垃圾直排入渠乱象。对城镇周边的村庄,优先选择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统一处理;距城镇较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加快农村生活供排水、旱厕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
十是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污染治理,到2018年底前,全市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逾期完不成的,一律依法取缔;对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十一是深化危险废物污染综合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2017年底前,涉重金属国控企业全面完成在线监测设施建设。推动涉重金属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推动制革、电镀等行业企业优先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及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对涉重金属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预警和事故应急体系,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预警机制。
十二是加快土壤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加快河北国惠污泥焚烧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进度,确保2017年底前建成投运,将辛集市产生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由河北国惠污泥焚烧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加快建设辛集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2018年10月建成投运,彻底解决我市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置难问题。
十三是强化修复治理与工程监管。结合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2018年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以土壤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制定详细实施计划,并加大土壤污染防治财政投入,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工作。推行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对重点行业中近年发生的环境污染及风险事故企业进行备案登记。2018年底前,列入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投保率不低于50%。
十四是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园区、重点流域、涉重企业、地下水风险场地等重点区域、行业环境隐患,建立风险源名录,定期组织开展区域环境风险评估;修编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案,建立风险预报系统,建立健全预测预警体系;加强辐射源管理,组织开展辐射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提升化学品环境管理基础能力。
十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回头看”,对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67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回头看”,逐件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杜绝反弹。深入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查办一批典型大案要案,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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