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环保厅公布10起典型环境违法问题↓↓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挥发性有机物(VOCS)直排案(沧州任丘市)。2017年11月21日,省环保厅第三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在沧州任丘市检查发现,该企业污水处理站生化池、污泥压滤间污染防治设施缺失;生化污泥、含油污泥产生、运输、储存系统无废气收集装置,废气直排。12月23日,省环保厅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复查发现,该企业对省大气办交办问题拒不整改,污泥压滤间仍未采取挥发性有机物(VOCs)收集和处理措施,继续违法排污;污水站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管道、设备未及时开展泄漏检测维修(LDAR维护),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部分物料泄露,废气直排。
2.沧州华海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缺失,废气直排案(沧州市新华区)。2017年11月8日,省环保厅第三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在沧州市新华区检查发现,该企业储料桶呼吸阀、焚烧炉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污染物直排。12月21日,省环保厅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复查发现,该企业对省大气办交办问题拒不整改继续违法排污,工业溶剂油成品储罐呼吸阀仍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设施,废气直排。
3.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案(承德市双滦区)。2017年11月6日,省环保厅第三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在承德市双滦区检查发现,该企业1期焦炉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超标排放;大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未验收。12月20日,省环保厅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复查发现,该企业屡查屡犯,35号、65号焦炉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出焦过程中大量烟气、粉尘不能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严重;上煤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缺失,大量煤粉逸散。
4.秦皇岛佰工钢铁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烟气直排案(秦皇岛市卢龙县)。2017年9月17日,省环保厅第一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在秦皇岛市卢龙县检查发现,该企业烧结机上料系统、卸料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缺失;高炉、烧结机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2017年12月21日,省环保厅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复查发现,该企业屡查屡犯,2号转炉二次烟气除尘设施不正常运行,部分烟气直排。
5.青龙满族自治县德龙铸业开发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违法排污案(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2017年9月19日,省环保厅第一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在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检查发现,该企业烧结机、转炉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烘烤工序及连铸工序污染防治设施缺失,烟尘直排。12月19日,省环保厅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复查发现,该企业屡查屡犯,连铸机上包台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部分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6.唐山市丰南区经安钢铁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无证排污案(唐山市丰南区)。2017年10月11日,省环保厅第二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在唐山市丰南区检查发现,该企业原料运输系统破损,未按要求及时维修更换,烧结机机尾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部分烟气直排。12月14日,省环保厅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复查发现,该企业屡查屡犯,3号、4号120㎡烧结机机尾污染防治设施缺失,粉尘污染严重;2号1080m?高炉出铁场污染防治设施缺失,烟尘直排。同时,焦炉无排污许可证,违规生产,违法排污。
7.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烟气直排案(唐山市丰润区)。2017年10月6日,省环保厅第二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在唐山市丰润区检查发现,该企业焦炭输送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缺失,焦炭料仓、煤仓未密闭,粉尘无组织排放。12月21日,省环保厅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复查发现,该企业屡查屡犯,1号烧结机机头烟气管道破损,未按要求维修更换,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1号竖炉成品落料链板带冷机污染防治设施缺失,部分烟气直排。
8.河北华兴玻璃有限公司无证排污,粉尘污染案(廊坊市永清县)。2017年10月6日,省环保厅第二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在廊坊市永清县检查发现,该企业原料堆场未封闭,投料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缺失,粉尘逸散严重。12月20日,省环保厅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复查发现,该企业10万吨轻量化玻璃瓶罐生产线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违规生产,违法排污;新建料棚未采取有效粉尘防护措施,物料违规堆存,粉尘污染严重。
9.邢台建德水泥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缺失,粉尘污染案(邢台市邢台县)。2017年11月10日,省环保厅第三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在邢台市邢台县检查发现,该企业原料库物料输送系统、原料粉碎工序污染防治设施缺失,部分粉尘直排。12月21日,省环保厅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复查发现,该企业对省大气办交办问题拒不整改继续违法排污,破碎工序仍未设置粉尘收集设施,石灰石输送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料场未采取有效粉尘防护措施,大量物料违规堆存,粉尘污染严重。
10.河北永洋特钢集团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缺失,粉尘污染案(邯郸市永年区)。2017年11月24日,省环保厅第三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在邯郸市永年区检查发现,该企业烧结机机头部料机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形同虚设;烧结机机尾、高炉出铁系统渣沟、落料收尘观测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缺失;2号料棚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大量煤粉违规堆存,粉尘逸散严重。12月19日,省环保厅第四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复查发现,该企业对省大气办交办问题拒不整改,1、2号料棚上料系统、钢渣倒包工序、入焖坑工序、分拣工序、1260立方米高炉出铁场污染防治设施缺失,烟气逸散;废钢渣场、白灰窑原料仓未密闭,未采取有效粉尘防护措施,大量高炉铁渣违规堆存,粉尘污染严重。(河北日报微信)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