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南三条集中整治“三车” 50分钟查获违法行为20余起

2018-01-09 11:08:47  来源:燕赵都市报  责编:董健雄

  1月8日下午,石家庄长安交警大队对于南三条及周边街道的“三车”进行集中整治。长安交警大队出动50余名交警当场对“三车”进行批评教育以及处罚,短短50分钟,就发现和处罚违法“三车”20余次。长安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继续对“三车”进行不定期执法整治。

  当街拉客被查处

  1月8日下午14时30分许,记者跟随长安交警大队来到南三条市场进行现场执法,南三条是省会市场聚集地,人流量大,是“三车”的重点整治区域。在中山路与大经街交叉口,记者看到两辆三轮车司机正在拉客,司机在车上对路过的行人说道,“坐不坐车啊,便宜!车里面不冷。”

  交警赶到现场后,一名司机下车后想把车上的电池取走,但是为时已晚,很快被交警制止。另一名看到情况不对掉头就跑,正在其准备加速逃跑时,被交警拦住,并且示意其停靠路边。司机赶忙解释道:“我们就是干点小活挣点钱,也不容易,你看这也干不成了。现在有了共享单车,我们也很难做啊,都不容易。”交警立即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表示电三轮属于“三车”整治对象,司机也很清楚自己的违法行为,于是哑口无言。

  三马子拉货还超载

  记者跟随交警来到阜康路与平安大街交叉口,两辆改装后的电动三轮车拉满了货物,高度看上去摇摇欲坠,交警发现后对两辆改装后的电动三轮车当场扣下。车主连忙解释道:“下次一定注意,车上也没几件货,我绑紧点一定不会出问题。”但是面对交警的严格执法,违法者只能被罚。

  车主介绍,他知道现在石家庄对“三车”治理非常严格,因为存在着侥幸心理,所以又开出来拉活,“这车是我自己的,现在用汽车拉比三轮拉活成本高得多,所以也能接到点活儿,我也很久没有出来拉活了,没想到刚出来就被查住了,以后可千万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了。”

  在此路口,交警对两辆改装过的电动三轮车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不定时不定点集中整治

  石家庄长安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出动50余名警力,针对南三条“三车”进行综合整治。在50多分钟的时间内,查获20余起“三车”违法行为。违法上路的“三车”均有安全隐患。这些车辆速度快、体积大,安全技术状况不明;“三车”驾驶人多数没有驾驶证件,不掌握驾驶技能,对车辆缺乏足够的把控能力;这些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因为没有车牌,如果逃逸会给后期处理交通事故带来很大困难,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的难度加大。

  下一步将针对“三车”常出现的重点区域,不定时、不定地点进行分批突击、集中整治。此次整治行动中被查扣的违法“三车”将按照机动车标准进行处罚。

  电动助力三轮车属于三类机动车,处罚方式与摩托车相同,首先对其无证驾驶处以500元罚款,对无牌驾驶再扣罚200元。另外,因其在市区行驶属于闯限行,还将扣罚100元。根据相关规定,电动助力三轮车违法上路将被处以800元罚款。

  如果是燃油助力三轮车,将按照二类机动车处理,无证驾驶扣罚1000元,无车牌扣罚200元,闯入限行区域扣罚100元。

  除罚款以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属于拼装车,如果上路行驶,公安交管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在此次整治行动及日后管理中,如果违法“三车”再上路被查扣,将直接按照拼装车处理,进入强制收缴、强制报废流程。

  哪些区域限行“三车”

  “三车”指营运的人力三轮车、电动(燃油)助力三轮车、电动(燃油)助力四轮车。电动(燃油)助力三轮车,不带驾驶室、整车整备质量超过400公斤,或带驾驶室、整车整备质量超过600公斤的属于汽车,按二类机动车处理;质量标准以下属摩托车,按三类机动车处理。

  自2014年2月15日起,“三车”在石家庄市区二环路(含)以内道路及主街主路二环至三环之间延伸线24小时限行。(记者 刘涛 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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