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日,党报头版刊登了一篇标题为“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的文章,整篇文章共1300多字,但就是这1300多字却给2018年河北省各方面下达了目标,其中也包括河北房地产行业。
对于“2018年河北房地产”的目标,只有两句话、简短的79个字,但是这两句话却为2018年河北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和目标。以下为房地产行业的两句话:“扎实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抓好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购并举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
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2018年河北房地产目标一:“扎实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对于这一目标,是大有来头的。正如《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全文开头表述一样,该决定发布的背景:“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经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
由此可以看出,整个文件的主要目的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经记者调查发现,从某权威财经门户网站上《2018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会议新闻稿全文》文章中,查询得知关于“房地产”的相关信息,2018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指出:“七是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权,实行差别化调控。”
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2018年河北房地产目标二:“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抓好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
提及“房地产市场调控”,从2016年4月份,河北各地的楼市调控可以说是接踵而来。2016年4月1日,廊坊市推出“廊九条”;2016年4月10日,三河市(含燕郊)全面落实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信贷政策;2016年4月12日,固安调控政策流出……2017年3月1日,河北涿州限购令突袭;一天后,涞水也被证实开始限购;2017年3月17日晚上,石家庄限购政策也出来了,接着就是沧州、保定等城市。
各地出台限购政策的同时,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官方文件也随之出台,2017年5月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公告,公告开头就指出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整个文件共分为4部分:1.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责任;2.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3.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4.加大市场监督和预期管理力度。
而2018年重新提出“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2017年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出台颇为密集,这一年,在国家‘房住不炒’精神的引领下,租购并举、租售同权、共有产权、限售等政策相继落地,调控取得了明显成效,2018年房地产调控可能仍然不会放松。”
租购并举多渠道 增加住房供应
2018年河北房地产目标三:“租购并举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
对于这一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就曾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之后,2018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指出:“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
两次重大会议都提出了“租购并举”,可见其的重要性。其实该政策在2017年就有体现:2017年7月份,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挂牌了[2017]015-02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公开挂牌出让的8宗地块中有4宗地块被打上标签:“按照规划住宅总建筑面积5%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记者从安居客、58同城、赶集网、石家庄买房网等平台了解到,除了配建公共租赁住房,2017年中国不少城市土地竞拍中,租赁地块以高热频率“亮相”。根据中原地产统计,至2017年底,全国超过10个城市成交了租赁类土地,测算供应量超8万套。北京、佛山、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珠海、天津、成都等城市启动租赁土地供应“加速”模式。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尽管河北还没有‘租赁地块’的先例,但是‘自持地’是一种趋势,也是政策向租赁市场倾斜的导向,也是为进一步抑制高价地诞生。”(记者 赵重磊)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