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纪检监察网近日通报3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件↓↓↓
1.沽源县小河子乡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7年11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沽源县小河子乡存在:工作日5名领导班子成员迟到、12个内设科室只有4个科室有人到岗、47名工作人员只有6名同志按时到岗、工作期间个别人员玩电脑游戏等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松弛的问题。该县纪委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 乡党委书记马占成 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责成小河子乡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严厉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作风松弛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违纪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2.张北县两面井乡原党委委员、群工委员、财政所所长崔延有对国家专项资金监管不力问题。 崔延有任该乡财政所所长兼专项资金会计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国家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监管不力,致使该乡两面井村村干部连续多年套取国家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共计1112414.97元,崔延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3.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违规分配廉租房问题。 2011年,阳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在分配廉租房过程中,对其中76户租户的申请审批,未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出具审核意见,自行认定分配,违反了《河北省廉租房保障办法》,时任该 中心主任刘占宇 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枣强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王常乡党委原副书记孟庆寒在种植户申报大棚补贴工作中疏于监管问题。 2014年至2015年,孟庆寒在王常乡主管扶贫工作期间,对大棚种植补贴发放疏于管理,造成该乡前王常等八个村发生虚报冒领补贴款问题。孟庆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王常乡李林村党支部书记李金才弄虚作假,为大棚种植户骗取补贴提供帮助问题。 2014年11月至12月,李金才在该村种植户申请大棚补贴资金时,为种植户出具虚假手续资料,致使种植户套取补贴资金3.19万元。李金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加会镇朱平楼村党支部书记朱乃健违规分配贫困户入股分红资金问题。 2017年8月,经朱乃健等村干部研究同意,将贫困户入股分红资金3.85万元,平均分配给全村村民,侵害贫困户利益。朱乃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衡水市桃城区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桃城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刘邦春、社会救助科科长韩春苗在低保户认定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 2016年4月,刘邦春、韩春苗在对低保户进行认定时,未进行精准核查,造成26户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低保待遇。2017年8月,刘邦春、韩春苗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河沿镇张王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彦喜骗取国家粮食直补与农资综合补贴问题。 2011年至2015年,为调解本村村民刘俊卿与张照亮等人的耕地纠纷,经张彦喜同意,张王庄村委会为刘俊卿虚报耕地面积8亩,共骗取国家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3845.76元。2017年12月20日,张彦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河沿镇王渡口村党支部原书记张艾华等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南水北调复耕费问题。 2015年至2016年,张艾华和村委会原主任王占本、村委会原委员兼会计王保树 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伪造工程协议书、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和虚报工程费用等手段,从上级拨付的南水北调复耕费中虚报15.7万元据为己有。2017年11月27日,张艾华、王占本、王保树被开除党籍。
廊坊纪检监察网近日对外公布↓↓↓
三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立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经查,胡立文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三河市水务局在潮白河左岸燕郊开发区段大堤东路工程未进行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且未申请河道防护工程竣工、大堤东路前期和竣工审计,负有领导责任,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廊坊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立文党内警告处分。
北京亦庄⋅永清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局长、环境与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金雪峰因严重违纪被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 经查,金雪峰违反组织纪律,学历造假,未如实申报个人房产事项;未正确履行职责,违规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廊坊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廊坊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金雪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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