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国税局近日召开的新闻媒体通报会上获悉,2017年,全省国税系统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累计办理减免退抵税款608.4亿元。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了纳税人的税收成本。特别是去年实施的“取消增值税13%这档税率,将农产品等税率降至11%”“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等6项新政,加大了优惠力度、扩大了优惠范围、延长了优惠期限。涉及国税部门的主要包括260余项增值税政策、40余项企业所得税政策。
对此,省国税局创新开发了增值税减免信息管理系统、研发费加计扣除服务系统等软件,辅助纳税人便捷享受税收优惠。特别是针对部分政策相对复杂、纳税人不易理解的问题,优化网上申报功能,把税基减免、税率减免等专业表述改为“销售农产品”“加工修理”等通俗选项,并使纳税申报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衔接到一起,实现了多类申报表单的自动推算、自动校验、自动生成。
据了解,在河北省减免退抵的608.4亿元税款中,改善民生21.1亿元,支持资本市场105.7亿元,支持各项公共事业103亿元,鼓励高新技术发展47亿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51.1亿元,支持“三农”37.8亿元,支持节能环保34.1亿元,支持文教体育事业4.8亿元,出口退税171.1亿元,其他减免退税32.7亿元。(记者 马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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