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2018-02-07 13:38:52  来源:国际在线  责编:董健雄

  1.馆陶县第一中学违规收取贫困户家庭学生费用问题。2016年,馆陶县一中违规收取126名贫困户家庭学生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等共19.15万元,返还有关费用时少退学费3.15万元。校长王明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校长冀成军、财务室副主任焦万军和赵殿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魏县财政局农财股负责人杨玉英、县扶贫办工作人员王振忠在扶贫项目验收工作中失职问题。杨玉英、王振忠在对某合作社申报的“旧水果储存库改造扶持项目”审验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该合作社假借他人冷库通过验收,骗取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杨玉英、王振忠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广平县平固店镇丁村村委会主任顾得山在工作中失职问题。顾得山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丁村2016年确定的37户贫困户中有3户不符合贫困户条件,违规享受贫困户优惠政策。顾得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邱县梁二庄镇龚堡村党支部书记李洪武骗取脱贫帮扶资金问题。2016年4月,李洪武在该村贫困户艾某没有养貂的情况下,利用他人养貂厂,骗取脱贫帮扶资金1万元。李洪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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