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三个层次推进十个专项行动 ——《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解读

2018-02-24 09:34:28  来源:河北日报  责编:董健雄

  河北省政府新闻办2月23日举行春节假期后的首场新闻发布会,邀请河北省发改委副主任毛宇山、省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处处长段占东对《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进行解读。

  “行动计划以聚焦主攻方向、强化载体抓手、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决定性作用为原则,从产业规模、企业竞争力、创新能力、产业聚集4个方面进行量化设定,到2020年,10个专项领域主营业务收入超1.7万亿元,带动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到50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12%以上。”毛宇山介绍。

  在行动计划起草过程中,河北省重点把握了“四个坚持”,即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重点突破,坚持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作用。行动计划为“1+10+3”的架构体系,即1个总方案、10个专项方案、3个任务分工方案。

  行动分三个层次推进。一是实施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制造业、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先进环保等5个专项行动。重点是顺应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快速向实体经济融合趋势,做大5个行业的规模,争取在全国占有一席之地。二是实施生物医药健康、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发展4个专项行动。重点是推进4个领域提质、增效、高端化发展,增强对全省经济增长的支撑能力。三是实施未来产业专项行动。重点是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化趋势,超前布局重点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开发,抢占发展主动权,在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生命健康、前沿材料等领域取得技术突破,打造未来竞争优势。

  “行动计划在对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河北有基础、整合资源有条件、未来发展有市场、符合产业技术演进趋势’原则,以全球视野统筹布局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服务链,在产业发展上体现开放性、前瞻性和引导性。这既是现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的路线图,也是我省对外招商引资的新兴产业指南。”段占东介绍。

  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是:重点围绕10个专项行动,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重点技术改造、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技攻关、标准体系创建、领军企业培育等6大工程,建设30个以上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和产业集群,促进更多关键共性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的集成与突破,推动更多京津科技成果在冀转移转化,努力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做大做强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质量和对全省经济的支撑作用。

  行动计划着重从10个方面提出了推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共性政策及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调整完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推进机制,建立部门间项目、资金安排计划沟通机制;建立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咨询机制。

  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以系统推进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为突破口,强化目标导向和督导问责,推动创新改革政策落地,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加大省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集中省级财政资金支持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发展。

  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创业投资机构。扩大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鼓励各类机构投资者和个人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支持各市及省级以上开发区组建创业投资基金。

  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供应。优先将10个专项行动中投资较大的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计划和省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满足耕地占补平衡需要。

  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紧紧围绕10个专项行动,着力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

  全面提高产业对外开放水平。组织各开发区开展大规模招商引资活动,3年引进千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对引入的省外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在省级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予以支持。

  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市场化机制。建立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跨区域创新协作服务平台,推动京津冀技术转移机构互设分支机构。

  建立省市县领导挂点服务企业机制。开展省市领导挂点服务企业活动,及时研究解决企业面临的难点问题和行业共性问题;省市集中政策资源,重点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企业和项目。

  建立目标考核督导机制。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统计制度;建立部门分工负责制度,强化督查问效,确保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记者 潘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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