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职业培训政策解读

2018-03-27 16:24:39  来源:石家庄日报  责编:董健雄

  职业培训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1、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培训机构根据本市和本区产业发展方向、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和失业人员的特点,确定培训项目,制定培训计划,开展适应性职业技能培训。一般以短期培训为主,以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为主,以掌握实际操作技能为主,使培训人员尽快提高再就业的技能水平。

  2、创业培训:创业培训就是把有志创业和已经创业的人员组织起来,为其提供创办企业、管理企业系统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帮助他们熟悉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了解开业或创办企业必备的知识和程序,掌握经营管理方法,指导他们制定切实可行的创业计划,通过案例剖析、考察观摩、企业家现身说法等方式,提高受训者的创业能力。

  就业技能培训

  1、享受我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愿望的以下对象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未就业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就业技能培训标准每人最高不超过2200元,紧缺急需职业(工种)培训标准每人最高不超过2500元。

  符合条件的五类人员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2、就业技能培训工种

  包括中式烹调师、焊工、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美发师、西式烹调师、美容师、育婴员、保安员、保育员、茶艺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车工、锅炉操作工、铸造工、磨工、铣工、钳工、电工、锻造工、手工木工、金属热处理工、汽车修理工、混凝土工、架子工、防水工、砌筑工、钢筋工、有害生物防治员、制冷工、智能楼宇管理员、安全评价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等。

  创业培训

  1、享受我市创业培训补贴的对象

  未就业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业3年内的小微企业主。可按每人最高1200元标准给与创业培训补贴。

  2、组织创业培训

  (1)招收并筛选学员。依托定点培训机构,摸清学员创业培训需求,动员和推荐有创业愿望和相应条件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要从报名的人员当中筛选出具有较强创业意识、较为明确的创业目标和基本创业条件的人员。

  (2)组建师资及专家指导队伍。可在培训机构自有人员中培育创业培训专职师资队伍,也可特邀工商及税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或企业家、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教师、取得法律、会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利技术、项目开发、企业管理、产品营销、咨询策划等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组成专家指导团。

  (3)选用适用的培训教材。我市创业培训采用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发的针对中国微小企业创业者的“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教材。

  (4)创业培训内容。《创办你的企业》教材的内容分为两个部分,十个步骤,每个步骤都是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必须面对和思考的,包括评价你是否适合创业、建立一个好的企业构思、评估你的市场、企业的人员组织、选择你的企业法律形态、企业的法律环境和责任、预测你的启动资金、制定你的利润计划、判断你的企业能否生存、开办你的企业。

  (5)开展创业培训后续跟踪服务,包括开发创业项目、提供开业指导、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帮助有创业意愿的学员入驻创业孵化园、落实扶持政策、加强跟踪服务等。

  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登记证、社保卡)到定点培训机构报名

  2、咨询电话:86044459(记者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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