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启动首批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 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2018-04-04 15:26:20  来源:河北日报  责编:董健雄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根据方案,通过3年努力,河北省将基本完成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使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提升。

  老旧小区是指2000年(含)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建设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且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居住小区以及住宅楼。

  2018年,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对行政区域内老旧小区进行全面摸底,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甄选出具有代表性的老旧小区作为首批改造示范项目,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年底前完成总改造项目的20%。2019年,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年底前累计完成总改造项目的70%。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老旧小区改造包含安全问题改造、居住功能提升及环境治理三个方面。

  安全问题改造方面,集中解决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和外部环境四类功能存在的安全问题。包括完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实施电气改造、规范燃气敷设和改造消防通道、电梯、二次供水、路灯、井盖、甬道、围墙、阳台及外檐、严损房屋等。

  居住功能提升方面,优化和完善老旧小区各项设施,补齐功能短板。包括房屋修缮、规范楼内管线、排水管网改造、安装体育锻炼器械、维修补建楼门牌、建设停车泊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邮政服务场所及智能信报箱、规范户外供热设施等。

  环境治理方面,整治环境卫生,提升绿化水平,实现小区干净、整洁、有序、美观。包括完善环卫设施,取消垃圾道、垃圾房、垃圾池;修补破损地面,清理小区私搭乱建,恢复绿地,提高小区绿化率;粉刷小区墙面,清除小广告,设立小区公共信息发布牌;整理通信、网络等线缆,优化小区整体环境。

  各地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可持续资金筹措机制,由居民、市场、产权单位、政府多方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组织居民、产权单位出资参与改造。资金来源可包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居民共同收益、捐资等。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研究制定支持引导政策,通过购买服务、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导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邮政、网络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部门和经营单位,将进一步明确设施产权归属,落实改造责任,通过直接投资、落实资金产权收益等方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老旧小区属于由单位分配给职工居住的,鼓励原单位捐资捐物共同参与改造。政府财政资金主要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对无产权单位管理、居民或原产权单位无力承担且无维修基金的,可由政府出资,纳入财政预算。(记者 曹智 贾楠)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