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家庄市就业服务中心获悉,截至3月底,石家庄全市共建成创业孵化基地41家(其中30家是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总面积约12万平方米,可容纳创业实体3036余户,现入驻创业实体2969户,累计带动就业17348人,基本实现了创业孵化基地县(市)、区全覆盖。
据悉,石家庄市21家创业孵化园入选了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在全省名列前茅。5家创业孵化基地被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为省级示范性创业就业众创空间和孵化基地,9家市级孵化基地提供免费服务。
9家市级孵化基地提供免费服务:
1.省会创业孵化园
报名地址:建设北大街40号和美大厦412室
咨询电话:86970908
2.美东家庭服务创业孵化园
报名地址:新华区国泰街39号
咨询电话:87283285
3.河北尔雅创业孵化园
报名地址:民族路69号金拓大厦20-23层
咨询电话:85331991、85331992
4.石家庄北方创业孵化园
报名地址:体育南大街与塔北路交口世纪佳泰大厦A座14-17层
咨询电话:68012155
5.石家庄光华创业孵化基地
报名地址:建华大街与光华路交口北行200米居然之家7层
咨询电话:80800352
6.石家庄恒聚创业孵化园
报名地址:中华南大街473号
咨询电话:85239377
7.石家庄智通创业孵化基地
报名地址:中华南大街253号
咨询电话:87871802
8.石家庄达西创业孵化基地
报名地址:建设南大街与东风路交叉口西北角金正君庭商务楼5-11、13-14层
咨询电话:87730208
9.美东家庭服务创业孵化园分园区
报名地址:平安南大街85号人防大厦
咨询电话:87682509
想入驻孵化基地这些事要知道
(一)创业孵化基地无偿提供哪些服务?
1.提供创业指导、融资服务、管理咨询、创业培训、事务代理等免费服务;
2.提供会议室、培训室、安保、保洁等服务;
3.跟踪了解入驻创业实体的经营情况;
4.组织入驻实体进行创业交流、考察等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业务培训、专家指导等创业帮扶活动,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经营业务对外宣传活动;
5.协助入驻创业实体解决其他有助于创业实体发展的相关问题。
另外,创业孵化基地还可协助孵化创业实体办理开业手续,及提供法律、会计、评估、营销、战略设计、市场策划等咨询服务。
(二)具备什么条件可申请入驻孵化基地?
1.申请人为初次创业人员(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孵化期满时男不超过55岁,女不超过45岁);
2.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可到户口所在县(市)、区就业服务局免费办理;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3.创业项目申请人须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可到户口所在县(市)、区就业服务局参加免费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
4.有完整的创业项目计划书。
(三)如何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
1.申请: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创业培训合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创业项目计划书一份到石家庄市创业孵化基地或各创业孵化基地报名;
2.受理:创业孵化基地受理创业项目申请,并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3.审核:石家庄市创业孵化基地组织创业指导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审核(审核标准:创业项目申请人有强烈的创业意愿,遵纪守法,有一定经营和管理能力;创业计划书内容详实,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创业项目适合创业孵化基地场地要求;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规定);
4.推荐入驻:通过审核的创业项目由石家庄市创业孵化基地推荐至定点创业孵化基地正式入驻,入驻后将免费使用办公场地、享受帮扶。
(四)可以入驻多长时间?
创业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的孵化期一般为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延期一年。(记者 李春炜)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