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重口味” 河北餐企当作为

2018-04-23 15:12:06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高盐高油高糖是河北省居民饮食的一大特点,是各类慢性病高发的重要因素

  告别“重口味” 餐企当作为

  高盐高油高糖是河北省居民饮食的一大特点,也是导致各类慢性病高发的重要因素。去年4月,河北省出台《河北省“三减三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倡导居民减盐、减油、减糖,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改变偏爱“重口味”饮食习惯,推动形成健康生活方式,餐饮企业无疑具有示范和引导作用。就此,记者对部分餐饮企业进行了调查走访。

  “重口味”饮食较为普遍

  “要找一家做菜盐少、油小而又味道好的饭店,真是不容易!”近日,石家庄市民赵女士告诉记者,因为自己血压血脂偏高,饮食必须低盐低油低糖,但在饭店吃饭时,菜往往太咸或者太油,外出就餐时常常因此苦恼不已。

  赵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饭店里高盐高油高糖菜品较为普遍,居民少有选择余地。在石家庄市槐北路上一家专营唐山菜的饭店,摆在大厅里的招牌菜,如红烧肉、炖鱼等大多重油重色。而在被居民普遍青睐的小吃店内,菜品更是以油大、盐大见长。

  小饭店如此,大饭店如何呢?在石家庄一家五星级酒店,当记者询问一道被称为绿色有机菜品的盐油糖含量时,有关工作人员甚至厨师都一脸茫然,说不出个大概的数字。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河北省许多餐饮经营者把握不好盐油糖的使用量,使用比较随意,或用手抓,或用勺子舀,基本都是靠经验掌握,很难做到精准,盐油糖用量较大,致使“重口味”菜品较多。

  “中国饮食素有‘南甜、北咸、东辣、西酸’的饮食习惯,偏爱‘重口味’是我国北方居民饮食的一大特点,河北也不例外。”采访中专家告诉记者,我省还有不少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认为油小了、盐少了,菜就没有味道了。迎合这种饮食偏好,我省不少饭店供应的菜品普遍高盐高油高糖。

  传统烹饪方式也是导致河北省饮食高盐高油高糖的重要原因。石家庄市饭店烹饪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周书存认为,河北饮食烹饪方式多以炖、烧、焖、卤煮等为主,相对口感较重,“比如大锅菜,在制作时就加入了大量的盐、酱油、肥肉等,是比较典型的高盐、高油河北菜。”

  政府加强干预引导,餐饮企业主动作为

  调查显示,河北省居民人均每天食盐摄入量超过13.4克,而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是成人每天不超过6克;河北省居民人均每天油脂消费量高达41克,远超过成人每天不超30克的标准。

  “盐油糖摄入过多与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等慢性病的发生密切相关。”省疾控中心慢性病防治专家张新亮介绍,食盐摄入量越高,人体的收缩压、舒张压水平越高。与每日食盐摄入量小于6克的人相比,每日食盐摄入量大于12克的患高血压风险增高14%,每日食盐摄入量大于18克的患高血压风险增高27%。

  “重口味”饮食事关居民身体健康,改变高盐高油高糖饮食习惯迫在眉睫。

  2017年,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三减三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7-2020)》,希望以政府的力量倡导居民减盐、减油、减糖。张新亮介绍,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这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的地方重视程度不够,卫生系统 “单打独斗”,基层单位人员业务能力较弱,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人数偏少。

  “这项工作是系统工程,政府有关部门、餐饮企业、个人等各方面必须密切配合。”张新亮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减盐、减油、减糖的干预和引导,以餐饮从业人员、中小学生、家庭主厨等为重点人群,以饭店、餐厅、学校、社区、超市为重点干预场所,逐渐普及低盐低油低糖膳食。

  “餐饮企业也要针对居民的健康需求,创新和改进烹饪方式,多提供健康可口的菜品。”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营养科主任王景顺认为,餐饮企业要加大对厨师队伍的培训教育力度,增强他们的减盐、减油、减糖意识,提高他们的调味技术水平,多用辣椒、醋等调料来刺激人们的味蕾,让人们在享受美味的同时享受健康生活。

  赵女士则建议,饭店还可以推出营养套餐,或者每道菜的盐油糖含量都测算出来,并在菜单上标示清楚,让消费者有选择,吃得明白。

  改变高盐高油高糖饮食习惯,需广而告之。周书存建议,卫生部门、行业协会、各类媒体、餐饮企业等要加大宣传力度,让高盐高油高糖饮食的危害众所周知,增强居民健康饮食意识。(记者 别志雷)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