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居民水价调至3.78元/立方米

2018-04-28 17:05:21  来源:燕赵晚报  责编:董健雄

  将于5月1日起执行 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

  按照衡水市主城区南水北调终端水价分步调整原则,自5月1日起,市区居民用水价格将由2017年执行的每立方米3.22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78元。本次价格调整将于5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

  本次价格调整后,居民用水水价为每立方米3.78元;其他用水为每立方米6.30元,特种行业用水为每立方米35.4元,调整后的水价不含污水处理费。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按基本水价1:1.5:3比例,每户月用水量不超过10立方米(含10立方米)执行第一阶梯水价,每户月用水量在10至15立方米之间(含15立方米)执行第二阶梯水价,每户月用水量超过15立方米以上部分执行第三阶梯水价。家庭人口数量较多的用户,可凭有关证明向供水企业申请增加水量基数和期限,期满后可申请延期。以家庭常住人口数4人为基数,每增加1人,第一、二阶梯水量每月增加2立方米。(记者 马冬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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