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厅省旅游委联合印发通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2018-05-02 10:25:32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近日,河北省林业厅、省旅游委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做好旅游旺季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随着生态旅游热度增加,进山入林旅游人员增多,火源管控难度不断加大。特别是进山露营、野炊、篝火等行为给森林防火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严重威胁林区、景区森林资源和居民、游客生命财产安全。通知要求,各级林业、旅游部门要从保生态、保稳定、保安全的高度,全力以赴抓防控,确保旅游旺季森林防火不出大的问题。

  各级林业部门要严格实行预防工作规范,对所有进入林区、景区的人员、车辆设卡检查,严格火种收缴和登记。全省护林员、检查站、巡逻队等一线巡护力量要全部上岗到位,加大巡护密度,对重点地区、关键部位、火灾多发时段和敏感时期,要增派力量严防死守,及时制止野外违法用火行为。

  各级旅游景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进入景区游客的管理。各类旅游景区要对进山旅游人员严格登记、收缴火种、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同时要加强景区防火巡查,全面排查各类火灾隐患。盯紧盯牢重点部位,对特殊人群加强监管,严防景区林内出现违法用火行为,确保景区防火安全。

  各类旅游景区要在景区入口、景点醒目位置、沿线重点部位及各类服务网点张贴宣传横幅,设立防火警示牌、LED显示屏、语音广播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语,景区门票要有森林防火注意事项,导游要穿插讲解森林防火宣传内容,时刻提醒游客注意防范火灾,把森林防火宣传贯穿整个旅游过程。

  各级林业、旅游部门要加强火险预测预警,制定旅游旺季森林防火专项应急预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火情报告制度。专业扑火队伍要集中备勤、靠前驻防,遇有火情快速出动、重兵出击、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各类旅游景区要及时修订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加强景区工作人员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和火灾应急演练,配足消防器材。严格24小时值班,利用电子监控、地面巡护等方式加强火情监测,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记者 曹智 通讯员 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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