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通报,省食药监局被省政府评为2017年度依法行政优秀等次单位。
2017年度,省食药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要改革任务和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构建科学规范制度体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推进实施“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印发了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着力推进“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运行。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及时做好国家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并根据新修订法律法规对该局行政审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加强制度建设。印发了《行政许可服务指南(2017年版)》《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等一系列制度。
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重新修订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7年,省食药监局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3件,并在政务网站公开,按规定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
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7年,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清理2016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全部规范性文件。经过清理,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拟保留的部门规范性文件13件。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制定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联合22个省级部门出台了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惩戒措施,印发了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信息管理、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名单等制度,以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平台为载体,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针对“放管服”改革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依据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实时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制发了“双随机”抽查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开展了专项督查,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行政执法程序健全,执法流程规范。科学编制了行政处罚案件流程图,执行法定的基本程序和时限要求,做到流程清晰、权责明确,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处罚过程中的随意裁量和自由裁量幅度。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联合省委宣传部等十一部门,由省食安办牵头,印发了《关于做好河北省食品药品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通报和新闻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涉及婴幼儿、孕产妇等特定群体,以及疫苗、血液制品等高敏感性产品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要求规范信息通报和发布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加大执法力度,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紧紧围绕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问题,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和查办案件力度,进一步净化了市场。
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督促严格依法行政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方面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将建议提案重点事项办理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主动加强与提案人的沟通联系,及时向省政府督查室请示和汇报,并组织举办了2次“开门办案”活动。
建立完成12331投诉举报省、市、县一体化平台,实现了集中受理、网络提交、数据统计等功能。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将食品药品监管、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抽检抽验、行政处罚等信息积极向社会公开,实现了监管重点信息即时公开、科普信息每天公开、抽检信息“周周公开”、辟谣信息第一时间公开,震慑了违法者、保护了消费者、约束了执法者,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全年局政务网站、政务微信等累计主动发布各类信息7994条次,依申请公开信息115件。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局党组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不断强化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周玉红 马彦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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