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清洁行动已取得一定成效
5月8日早上7点,鹿泉区石井乡山后张庄村的村级河长韩德锦正在进行日常的河道巡查。在太平河北支流山后张庄村西的位置,韩德锦发现了一小堆新倾倒的建筑垃圾,他马上联系村里的相关负责人开着清理车辆到现场,从发现垃圾到清理完成不到半个小时。今年以来,石家庄市把全面建立河长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坚持高位推动,狠抓工作落实,构建起了覆盖全市河湖的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出台了相关配套制度和考核办法,全市水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大恢复。
韩德锦告诉记者,作为村级河长,他每天一早就要沿着村庄范围内的河道巡查一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汇报。“这两年随着治理和宣传力度的加大,加之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推进,村民素质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大家也都愿意自觉维护家园的卫生和环境。”韩德锦说,以前村里各种垃圾堆积在河道内,根本无法行洪。去年以来,市里和区里都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河道疏浚和清理,如今河道通畅,有了原本的模样。
“鹿泉地处省会上风、上水,特殊的地理位置对我们区做好河道管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也自我加压,增加河长巡河频次,将区级河长每半年巡河一次增加为每季度巡河一次,乡级河长每季度巡河一次增加为每月巡河一次,村级河长实行常态化巡河随时发现上报问题。”张子叶是鹿泉区的副区长,也是该区的一个区级河长。她介绍说,鹿泉区高度重视河道清理和河长制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下大力、出真招,对全区河道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大清理,基本构建起了覆盖全域的河长制度,建立了区、乡镇、村三级河长管理体系。
鹿泉区河长办按照时间节点,统一给区级和乡级河长发放书面的巡河提醒函,并建立区、乡级河长巡河台账,督办交办问题。今年以来,各区级河长均巡河一次以上,乡级河长巡河3—4次,共发现交办问题23件,整改落实19件,还有4件正在整改。
同时,该区采取差额补贴的形式,由各乡镇(区)负责组织河道垃圾清理,区财政每立方米给予10元的工作补贴,按照预估垃圾量初步安排了785万元的专项资金。截至目前,该区共出动机械850台次,人员980人次,清理垃圾66.672万立方米,河道环境明显改善。
石井乡河长郭涛介绍说,目前石井乡内的河道基本已经清理完毕,已经申请验收。“经过一段时间的奋战,我们辖区内的行洪河道、河道支流、排水沟及自然冲沟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杂草全部彻底清理干净,区里从财政局、环保局和水务局抽调人员组成了联合验收组,将对我们进行验收,合格后我们就能领取政府补贴资金。”而据鹿泉区水务局河道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验收后如果再发现哪个区域河道有垃圾将进行处罚。
记者从市河道办了解到,石家庄市境内共有河道235条,其中省级河道1条(滹沱河),市级河道11条(沙河、磁河、槐河、洨河、泲河、冶河、汪洋沟、环城水系、民心河、总退水渠、石津干渠),县级以下河道223条。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市直部门密切配合下,石家庄市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各项规定任务,出台了市县乡三级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设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完成了全域巡河、河长公示牌埋设等相关工作任务,河长制组织体系初步建立。
今年以来,各县(市)区积极行动,对境内河(库)开展了排查,建立了工作台账,明确了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限。开展河湖清洁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各类机械1500台(次),动用人员3400余人次,砂坑回填平整1.132万立方米,清理垃圾30万立方米,清理违章建筑和残垣断壁130处,清理非法排污口7处,治理黑臭水体30余处,取得一定成效。
同时,石家庄市加强督办、协调。在各位市级河长巡查河道后,市水务局及时向各相关县(市)区下发督办函,跟踪督办河道清洁行动进度。市水务局成立督导组,不定期深入各县(市)区督导工作,并对问题县(市)区及时下发督办函。目前,石家庄市已梳理完成了白洋淀上游沙河、磁河清洁行动问题清单、任务清单、目标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将限期整改到位。(记者 岳金宏)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