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区打造“文化+”模式 带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
小朋友们正在体验手工木绘的乐趣。
大力推进双创双服 全力加快4+4产业发展
谱写新时代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新篇章
近日,在桥西区一家木绘手工艺体验工坊里,参加“木绘小天使”活动的孩子们正在用稚嫩的小手舞动着毛笔,绘制自己心目中最美的图画,表达最自由天真想法……“文化+创意”DIY体验式木绘,这是桥西区推行 “文化+”发展模式的一个小小尝试。今年以来,桥西区紧密结合“4+4”产业发展布局,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探索多领域融合发展的“文化+”模式,整合辖区政策、土地、人才等各类资源要素,激活文化产业发展的源头活水。
创新一种模式:
“文化+”发展模式
何谓“文化+”?
作为“朝阳产业”,文化产业很容易形成较强的关联效应。“文化+”模式就是通过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整合,实现各类资源要素融合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文化外延和张力。
“文化+”摒弃行业间机械式业务叠加的粗线条操作方式,深入到经济社会价值理念层面去相互渗透和深度磨合,从而形成独特的创新驱动力,带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文化+科技”“文化+网络”“文化+旅游”……“文化+”模式既催生了桥西区影视制作、游戏制作等文化产业的新业态,也开拓了体验消费、网络营销等文化产业经营的新模式,成为桥西区以文化作为软实力大力推进“4+4”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打造一个样板:
手工艺品文化产业基地
河北百年巧匠木绘艺术基地是以“木绘艺术”手工艺品生产为主的文化产业基地,通过推行“文化+”发展模式,探索出许多可供借鉴的经验,成为桥西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典型成功案例。
打造“文化+创意”模式实现融合发展。百年巧匠木绘艺术基地将“嵌、烙、刻、绘”四种传统工艺技法融合,研发出独有的“木绘拼花”实用工艺品,并且不断地为产品注入传统文化创意元素。该基地与北京故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作,将故宫精品藏画《岁朝图》制作成木绘艺术产品,使深藏故宫百年之久的皇家藏画在新的工艺、新的载体上焕发新的生机,走进大众生活。
构建“文化+科技”模式抓牢核心要素。百年巧匠木绘艺术基地不断提升产品的文化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使科技专利逐渐成为助推产业发展的新引擎。近年来,百年巧匠共获得81项自主知识产权,被授予“高新技术企业”称号。该基地还积极将创新知识产权转化为经济效益,不但成为河北省第一例获得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小微企业,也是河北省首家取得跨境电子商务资格的文创企业。
营造“文化+网络”模式拓展销售渠道。百年巧匠木绘艺术基地将网络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应用于文化产业的营销过程,开创性地建设“可视匠人工坊”。消费者在网站定制木绘艺术产品后,可通过网络视频直播系统全流程随时掌握产品制作进度,甚至可以清晰地看到画师的每一个动作。实现细节全透明,全程可追溯。
培育“文化+旅游”模式实现文化传播。百年巧匠作为石家庄市工业旅游示范点,积极施行文化“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多次参加国内大型展会和国际文化交流活动,积极扩大文化产业招商合作,与美国汉天卫视传播产业集团签订了总额3500万美元的文创产品出口合同,为桥西区赢得了良好形象和声誉。
坚持一个核心:
传承文化繁荣产业
“文化+”模式的核心是促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共同繁荣发展,为桥西区文化传承发扬插上翅膀,为产业的繁荣振兴锦上添花。
“文化+曲艺”。洪顺曲艺社发挥创意,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为主题创作的系列曲艺节目贴近现实生活、群众喜闻乐见。“文化+文物”。发挥辖区内习三内画博物馆等民间博物馆作用,挖掘振一街关帝庙、崇宁真君庙牌楼等文物的历史意义,使尘封的文物重新焕发生机,成为桥西区地域文化的鲜活名片。“文化+非遗”。桥西区开展非遗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公园等主题活动,对休门吹歌、南花园民间戏法、石粉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推广发扬。
目前,桥西区文化产业正在蓬勃发展。全区规模以上文化企业28个,拥有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6家,省级文物8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这些丰富的文化资源内化为强大的文化基因,在“文化+”发展模式创新动力推动下,实现桥西区文化产业转型升级。(记者 高国莉 通讯员 陈健康)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