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衡水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发布会中获悉,2018年,衡水市出台并实施了《衡水市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市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集中行动方案》,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据介绍,2017年衡水市大气治理工作取得了综合指数改善率(同比下降9.3%)、达标增加天数(同比增加36天)两个全省第一的成绩。在2018年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中,衡水市制定了《衡水市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实施清洁取暖、电厂及燃煤锅炉改造、清洁降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工业达标、控车减油、面源治理、科技治霾八项专项攻坚行动,力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达到6.5左右,较2017年下降10%左右,PM2.5平均浓度达到69微克/立方米左右,较2017年下降10%左右,优良天数占比达到51%以上的总体目标。
2018年,衡水市对扬尘污染实行“一票停工制”,对未能按要求完全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工地,全部停工,限期整改。在结合2017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出台《市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集中行动方案》,明确5个牵头部门和11个落实单位,对建筑工地、道路扬尘、裸露地面、料堆料场、渣土运输5个方面采取18条措施。同时,依托国控(省控)监测点位每月进行降尘量监测排名通报,问题严重的启动问责程序。
2018年,衡水市将积极开展衡水市电厂湿烟羽治理工作;推动大型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强化在用锅炉监管;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实现动态清零。强化奖惩,严格执行空气质量排名制度,按照《衡水市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通报和奖惩问责办法》,奖励先进,惩罚落后。(记者 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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