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涛 文/图
近日,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局接到线索,位于栾城区南高乡南屯村有一黑工厂,有人在制作某知名品牌饮料,涉嫌造假。栾城区公安局紧急出动,最终将该造假窝点端掉,当场抓获作坊老板和工人共13名,缴获成品饮料1260箱共18900瓶,包装纸箱2470个,瓶体商标30000个,瓶盖28000个,浅蓝色透明塑料瓶20800个,并将制作饮料的灌装设备、加热包装等机器全部带走。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接警 三县交会处有一黑工厂
4月18日,石家庄市栾城区公安局接到一条重要线索,位于栾城区南高乡南屯村有一饮料作坊,这家作坊所在位置位于栾城、赵县、藁城三县交会处,制作的是“脉动”饮料,一旦流入市场后果不堪设想。
栾城区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副大队长郝辉介绍:“接到报案后我们共出动警力20余名,很快赶往现场。起初我们赶到厂子后发现这里以前是一个制作水果糖的小厂子,因为破产倒闭一直没有人经营,大门也是锁着的,在外围也听不到里面有任何的响动。”
行动 缴获近两万瓶假“脉动”
随后,民警分为两组,一组准备撬锁进入,另一组翻墙而入,以防违法人员逃窜,最终警方通过周密的部署进入厂房,在厂房内看到了正在灌装饮料的工作人员。警方立即控制正在制作饮料的工人13名,并且当场缴获生产饮料的工具,包括加工设备、大罐以及其他设备。并且在现场发现成品假“脉动”饮料1260箱,共计18900瓶,还有大量的假冒商标,生产原材料、瓶子、瓶盖等。
警方告诉记者:“现场制作环境非常差,东西随意乱放,而且工人根本不采取任何的消毒和防护措施。”
调查 没有一瓶假饮料流向市场
通过询问和查明,工厂负责人为王某。通过审讯得知,这家工厂原来是王某用来制作水果糖的,因为生意不景气而关门。王某有一次和朋友吃饭,听朋友说有闲置的厂房一定要利用起来,不然,资源白白浪费掉太可惜。后来,王某在外地发现制作假的知名品牌饮料很赚钱,不但工艺简单,并且收入可观,很短时间就能回本盈利。
王某得知后决定铤而走险,便在当地认真学习制作假饮料整个生产流程,利用非法的渠道购置净水、灌装、蒸汽、压盖等一整套的生产设备。
郝辉介绍,当日在现场通过仔细搜索并无发现销售的票据。经过突审,王某交代,从买来设备到生产,一共就制作了4次,共制作1260箱18900瓶,还没来得及销售。
提醒 不要轻信二维码
5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栾城区公安局,被查扣的假饮料就在一库房内。记者看到,查扣的成品饮料堆满了一间屋子,记者打开一瓶饮料进行品尝,发现与真饮料没有差异,通过口感几乎无法辨别真假。
随后,记者又跟随民警来到南高乡派出所,看到了制作假饮料的设备,整套设备其实非常简单,就是一个净水系统,还有一个灌装系统等拼凑在一起。
广大市民最关心的问题应该就是如何辨别真假饮料,办案民警提醒,大致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辨别。
首先看瓶盖,正品饮料的瓶盖未打开时,瓶盖和其下部的塑料圈几乎没有缝隙;假冒饮料的瓶盖未打开时,瓶盖和其下部的塑料圈不仅有微小的缝隙,而且在二者中间还分布了若干肉眼可见的连接点。此外,为增大拧开瓶盖所需的摩擦力,瓶盖上设计有齿状凹槽,正品饮料的瓶盖凹槽摸起来非常光滑,而假冒饮料的瓶盖凹槽摸起来有毛糙感,有些粗糙的甚至会划破手指。
其次,通过瓶身字迹辨真伪,正品饮料的瓶身标注字样整齐、清晰、笔画较细且有立体感;假冒饮料的瓶身标注字样不仅模糊难辨,笔画较粗,而且会出现上下行歪歪扭扭对不齐的情况。
第三,饮料的日期批号也藏着玄机,正品饮料瓶身的生产日期是打印清晰、一致的凹槽;而冒牌饮料瓶身的生产日期打印凹槽不仅不清晰,而且深深浅浅,拿几瓶冒牌饮料摆在一起观察,生产日期凹槽互相不一致,深深浅浅的情形会更加明显。
此外,生产日期下面的批号除了数字,会有一个大写字母代表生产厂家,具体代表哪个地区的厂家瓶身标识会予以说明。整箱购买时,纸箱上也会出现批号,正品饮料纸箱上的批号书写是不连续的,细看每一笔画都是若干个小点连接而成;而冒牌饮料纸箱上的批号书写看不到彼此间隔的小点,是一笔而成的。
最后,要注意的是不要轻信二维码,现在大家买东西,习惯“扫一扫”二维码或条形码辨真假。因为复制正品二维码的成本较低,所以现在制假者标注在假冒商品上的二维码和条形码往往是真的,“扫一扫”并不能直接辨别真假。但是封盖、封箱、标识、喷码等加工工序因设备投入较大,制假者的制造水平往往很难达到正品的技术要求,所以留心以上辨别方法,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家人的饮用安全。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