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就加快推进河北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方式
全面推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随着医改不断深入推进,建立分级诊疗体系、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等各项改革重点任务,不断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出新的要求。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2017年6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行总额付费
结合河北省实际,河北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总额控制办法,对服务规范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行总额付费制度。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完善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和按病种分值(点数法)付费方式。
按项目付费比例下降
据介绍,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覆盖河北省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方式,建立常态化的谈判协商机制,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医疗服务方式、不同医疗机构、不同人群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比例明显下降,医疗服务监管实现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
河北省将国务院文件中5项改革内容细化为10项:增加了对医联体、中医药服务、谈判协商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内容
一是实行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按病种分值(点数法)付费,对长期住院、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按床日付费等。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
二是大力推行按病种付费,选择诊疗方案、出入院标准、临床路径明确,并发症与合并症少,诊疗技术成熟,质量可控且费用稳定的常见病、多发病实行按病种付费。
三是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逐步扩大应用范围。
四是完善实施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对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采取按床日付费。
五是积极推进开展按病种分值(点数法)付费,鼓励部分市开展试点,适时在全省推广。
六是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遴选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中医康复治疗性项目,采取按床日付费或按人头付费的方式。
七是建立健全医联体、家庭医生签约等医疗服务方式医保支付制度,推行“总额管理、结余奖励、合理超支分担”支付方式。
八是建立健全谈判协商机制,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和方式。
九是强化医保对医药服务的监管,建立健全覆盖医疗、医药、医院以及医保支付全过程、全方位的综合监管体系。
十是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收支预算。
为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意见提出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
这些费用不得纳入医保
严格执行医保支付政策以及基本医保支付政策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相关费用,公共卫生费用、与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推进实施大数据管理
推进实施医保大数据管理,发挥医保大数据功能,建立预报预警制度。
建立健全监控考核机制
强化医疗费用增长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医疗费用监控考核机制和相关信息公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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