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毒品犯罪案件
40余名被告人获刑
从河北省法院获悉,为充分展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坚决铲除社会毒瘤的坚定决心,6月26日,河北省法院公开宣判25起毒品犯罪案件,40余名被告人被处以刑罚。其中,一审法院判处2名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不等。
据悉,全省各级法院严格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努力实现“精准打击”。对毒枭、职业毒犯、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判处,对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在坚持从严从重打击的同时,全省各级法院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综合考虑毒品数量、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以及当地禁毒形势等各种因素,准确量刑,做到罚当其罪。对于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或者罪行虽重,但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以及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改造作用。被告人韩某贩卖甲基苯丙胺6.12克,但其主动投案自首,且系从犯,新河县人民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对其适用缓刑。(记者 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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