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抓拍道路交通违法举报有奖
近日,邯郸市出台《邯郸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推广全民抓拍道路交通违法,实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鼓励群众参与道路交通管理。
《办法》规定,举报应及时、准确,应在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起1日内进行举报,便于固定证据和查处。举报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在道路上停车等违法行为,每宗奖励10元,同一人每天奖励金额不超过100元。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提供逃逸车辆的车牌号、车型或者肇事者等有利于逃逸案件查获的信息,成功查获肇事者的,视情况给予500元至5000元的奖励。对其他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视情况给予奖励。
举报人违法收集证据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借举报之名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或影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正执法的,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记者 乔宾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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