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可享多项优惠政策

2018-07-13 15:07:01  来源:河北日报  责编:董健雄

  近日,河北省残联、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等16部门共同下发《河北省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河北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将享受税收、贷款、创业补助等优惠政策。

  意见提出,残疾人创办经济实体和社会组织时,相关部门应提供合理便利,优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政府和街道设立相关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不低于10%给残疾人。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营场所,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照民用标准收取。残疾人创办的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残疾人本人独立从事个体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征80%的个人所得税。

  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残疾人贫困户可以申请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政府贴息、风险补偿的扶贫小额信贷。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可以按年利率7%,申请不超过2万元的康复扶贫贷款贴息。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的小微企业,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给予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5000元的租金补贴。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初次创业,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残疾人自主创业并带动其他残疾人稳定就业的、获得有关部门认定的残疾人非遗继承人自主创业的,给予贴息贷款扶持。获得有关部门认定的残疾人非遗继承人,优先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和“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章”“河北青年五四奖章”“河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意见要求,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可按规定减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要求,可以享受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政策。用人单位(不含福利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可一次性给予3000-5000元奖励。2017年以来新开办的盲人医疗按摩所,由县级残联给予1-3万元补助,用于租房补贴和设施设备购置补贴。(记者 刘冰洋)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