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7月起至12月,河北省实施打击走私“清海净岸”集中行动,对海上走私和非设关地走私进行专项打击和综合整治,同时保持对海运渠道报关进出境的藏匿夹带、伪报瞒报等走私的高压严打态势。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防范和打击海上走私工作推进会议上获悉的。
河北省打私办负责人表示,在“清海净岸”集中行动中,河北省将通过强化海上巡查和陆上封堵,对海上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实施集中打击,切断海上偷运、非设关地进境、陆上仓储运输、市场加工销售的走私违法链条,构筑严密的海上抓、岸边堵、陆上查、市场管的海陆联动立体防线,强力遏制当前河北省海上走私抬头势头,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结合河北省实际,“清海净岸”集中行动确定重点打击对象为:“洋垃圾”走私,包括建筑垃圾、电子废物、生活垃圾、废矿渣等,以及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大米、食糖、皮革等重要农产品及冻肉制品、冻海鲜等冻品走私;成品油、电子产品、烟酒等重点涉税商品走私;武器弹药、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政治性反宣品走私;象牙等濒危物种走私;其他威胁到河北省及首都安全稳定的走私活动。(记者 戴绍志)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