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让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绿色供给明显提升
沧州市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日前,沧州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以农民主体、市场主导、政府依法监管为基本遵循,立足于打造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把绿色发展导向贯穿农业发展全过程,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协调发展,积极探索农业绿色发展模式,创新农业绿色发展机制,推动形成农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空间布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提供坚实支撑。
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强调要全面加强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让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绿色供给明显提升。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亩均施用量分别降低7%、6%,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膜力争实现全面回收利用;全市绿化面积达到690万亩,湿地面积不低于275.4万亩,基本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85%;全市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98%以上,主要“菜篮子”产品京津市场占有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
为实现上述目标,沧州市将从优化农业主体功能与空间布局、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推动农业生态系统修复、健全支撑与约束机制五方面着手。
全面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建设京津“菜篮子”产品供给区、农业先进生产要素聚集区和农业多功能开发先行区。打造国家节水农业综合示范区和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打造京津冀特色水产品供应基地和特色水产出口创汇基地。划定530万亩小麦、642万亩玉米的粮食生产功能区、50万亩棉花生产保护区。制定全市特色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18-2020年),重点建设10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动贫困县农业绿色发展。按照“一县一业、一园一牌”发展思路,以7个贫困县为重点,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种养和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农村电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培育打造6个乡村旅游综合片区、12个旅游扶贫重点村。
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加强耕地保护与利用,实施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降低耕地利用强度,每年实施季节性休耕40万亩。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715万亩。加强农业用水节约高效利用。推行“一提一补”“超用加价”等农业水价改革模式,提高农民有偿用水节水意识。扩大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范围,2020年推广应用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14万亩,小麦节水品种实现全覆盖。实施灌区节水改造、田间渠系配套等项目,建设一批从水源地到田间的高效节水工程。
加强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开展水污染集中治理攻坚,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出入境河流断面监测,制定全市水资源保护利用综合规划,全面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编制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立固体危险废弃物全程监管制度。强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在黄骅等县(市、区)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行动,支持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鼓励养殖密集区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引导第三方开展粪污专业化处理,重点发展沼气、生物天然气和农用有机肥。按省文件规定,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纳入农机补贴范围,实行敞开补贴。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加快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全覆盖。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制度,建立秸秆收储运体系。在吴桥、献县探索开展废弃农膜全回收利用试点。
推动农业生态系统修复。优化农业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以地定畜、以养定种,促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在省级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现代农业园区探索推广“主体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县域大循环”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创建一批休闲农业品牌,推荐申报省星级休闲园区(采摘园)7至9家,精品乡村旅游路线5条,高质量打造18个乡村旅游示范村,构建京津冀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圈。在中捷积极探索开展田野精细化管理模式试点,提高秸秆、杂草综合利用率,加快有机肥替代化肥工作进度,建立设施配套完善的田野生态文明建设试验区。实施国土绿化三年行动,加强南大港湿地保护修复,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区及湿地公园建设。2018年完成植树造林40万亩,注重特色资源金丝小枣的保护和利用,划定金丝小枣保护区,2018年底制定相应规划和实施办法。2020年绿化覆盖率达到33%,湿地保护率达到30%。
构建科技创新支撑体系。以农业绿色发展为指引,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高效利用、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进程。加快形成16家现代农业园区和14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创新布局,推进绿色技术、绿色品种示范应用。深入实施渤海粮仓、粮食丰产等“科技兴粮”工程,全面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模式。(记者 王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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