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河北频道消息(张瞬晗):8月30日下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并介绍下一步工作计划。
新闻发布会现场 王彦蕊 摄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及创新点
《实施意见》共分改革临床试验管理、加快上市审评审批、促进药械创新和仿制药发展、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审评审批技术支撑能力、加强京津冀医药事业协同合作、加强组织实施等7个部分29条具体措施。
文件立足河北省实际,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举措。一是部署了为期两年多的工作任务。《实施意见》借助制度试点的东风,将试点范围由药品扩大到二类医疗器械,积极探索药械监管新理念,搭建“供需”信息平台,充分利用河北省的闲置产能。二是探索建立京津冀药械监管工作协同机制,积极推动三地医药事业融合发展。三是重视培育河北省药械企业创新能力。加强医药科技发展规划和指导,并对创新药械实施早期介入,重点培育,全程跟踪服务政策,指导和规范创新药械的研究开发,加强对研发机构和生产企业的政策指导。四是重视加强对中药传承和创新的扶持,促进现代中药国际化发展。五是明确了支持我省临床试验机构建设和临床试验开展的措施,鼓励临床试验机构接受省内委托,全面推进临床试验监管信息化系统的应用。
下一步工作计划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金龙表示,下一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积极会同各级各相关部门,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加强监管人员、药械生产企业、药物研发机构和临床试验机构的培训,根据文件分工落实各项任务、积极主动加强服务,指导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鼓励创新的政策。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