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就业”微信公众平台:多方式为峰峰矿区大众就业创业服务

2018-09-13 16:25:59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河北频道消息:2013年11月25日,“峰峰就业”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正式上线,成为邯郸市峰峰矿区第一个开通政务微信的公众平台。截至9月,平台发布信息2200多条,单条点击量最高突破3万,关注粉丝12000多人。

  “峰峰就业”的定位是服务峰峰大众就业创业,发布内容涉及创业领域最新动态、岗位信息、就业创业政策、创业项目、创业故事等。“峰峰就业”免费为企业和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发布一些正能量的“鸡汤”,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倡导文明生活新风尚,普及科学知识。

  开展微活动,拓展宣传工作新方法。“峰峰就业”先后进行了“正月初八与您有约——逛庙会赶就业大集”微活动、“闹元宵”招聘会,“随手拍.最美劳动者”微活动、退休人员认证信息采集期间开展的“快点告诉您身边老人”微活动等,受到广大网友的广泛关注和参与。

  进行微互动,倾听就业创业者需求。加强对公众号的管理,加强与广大就业创业群体的互动,及时关注服务对象所需所求,调动社会力量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峰峰就业”根据服务对象后台留言,有针对性的对岗位发布进行调整,最大限度的满足群众需求。2018年上半年,200多通过“峰峰就业”发布的求职信息找到了工作。

  目前,“峰峰就业”的各个“微”平台,为广大就业创业群体提供创业项目、用工信息、创业理念、就业常识等内容,实现和特定群体的文字、图片、语音的全方位沟通互动,并将继续开展深受群众欢迎的各种“微”活动。(供稿 邯郸市网信办 编辑 张瞬晗)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