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向雄安新区下放181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

2018-09-19 08:52:38  来源:河北新闻网  责编:董健雄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

  向新区下放181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雄安新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提出向雄安新区下放181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省政府有关部门和雄安新区管委会将在通知印发后20日内完成衔接落实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提出,181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主要包括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审批,教师资格认定,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卫星地球站审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广告发布登记,华侨回国定居审批,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

  181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省政府有关部门,主要包括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无线电管理局、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体育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统计局、省林业厅、省外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粮食局、省能源局、省外专局、省地理信息局、省文物局、省人防办等。

  通知旨在落实好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改革激发活力、催生动力。省政府有关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做好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工作,制定下放工作方案,委托事项以签订委托书等形式落实。加强业务培训,将下放事项的审批条件、运行程序、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与雄安新区管委会搞好对接,防止出现审批监管脱节、缺位。雄安新区管委会将对接收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制定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确保衔接到位。建立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时限,切实提高审批效能。(记者 原付川)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