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打造“中药材花海”旅游扶贫示范区

2018-09-19 11:04:14  来源:河北日报  责编:董健雄

  去年全市中药材种植面积达79.6万亩,产量15.1万吨,实现产值22.8亿元,面积、产量稳居全省首位,带动5000余户贫困户增收脱贫

  秋意渐浓,又到丰收季。位于滦平县五道营子乡的燕山药花谷里,黄芩、射干、桔梗等中药材丰收在望;刚采摘的金莲花,利用围场天原药业自主研制开发的技术,将成为全国独家生产的金莲花片、金莲花颗粒等国家级新药,销往全国各地;承德兴春和现代农业园区内,由十几种中药材组成的“抡花”图,引来众多游客拍手称赞。

  近年来,承德发挥生态环境优越、药材资源富集两大优势,以发展道地大宗和具有观赏性的中药材为主,通过政府引导、产学研企协同协作、社会参与的方式,加快建设集产、加、销、游、玩于一体的百万亩“中药材花海”旅游扶贫示范区,打造现代中药材产业体系。去年,承德中药材种植面积达79.6万亩,产量15.1万吨,实现产值22.8亿元,面积、产量稳居全省首位,带动5000余户贫困户增收脱贫。

  为更好地提升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承德积极构建“中药材花海”旅游扶贫“一带三区”产业格局。据承德市农牧局副局长刘树新介绍,该市在滦平、隆化、围场坝下的古御道沿线,以黄芩、桔梗、黄芪、枸杞、沙棘、连翘、射干、玫瑰种植为主,建设古御道“中药材花海”旅游扶贫示范带,种植面积达到36.1万亩;在丰宁、围场坝上,以种植黄芪、金莲花、苦参、瞿麦为主,建设坝上高原“中药材花海”旅游扶贫示范区,种植面积13.89万亩;在承德县、平泉市、兴隆县、宽城满族自治县,以黄芩、枸杞、桔梗、丹参、凤仙花、人参、石竹为主,建设中南部特色中药材花海旅游扶贫示范区,种植面积26.98万亩;在双滦区、双桥区、鹰手营子矿区、高新区,以种植黄芩、桔梗、北苍术、药用百合、药用牡丹、椴树花、鸡冠花为主,建设城郊型“中药材花海”旅游扶贫示范区,种植面积达到2.61万亩。

  中药材四大板块加速建设。科技支撑板块,依托国家、省级两个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深入开展政产学研企协作,到2020年底,每县各建成一个集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试验、示范、转化于一体的科技创新基地。良种繁育板块,去年新增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面积0.98万亩,预计到2020年,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面积将达到5万亩。产地加工板块,以颈复康药业、天源药业等为引领,到2020年底,建成集中药材提取、中药饮片、保健品等中药材产品现代化精深加工中心。旅游观光养生板块,对集中连片的园区按照旅游区规格打造,实现中药材产业与旅游业同步发展,到2020年底,全市建成5到10个以中医药文化为背景,集娱乐采摘、农事体验、健康养生、休闲旅游于一体的观光休闲中心,打造中药材特色旅游产业。

  六大体系支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生产体系,以创建中药材花海旅游扶贫示范区基地为载体,加大标准化种植、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病虫害绿色防控、机械化作业等集成技术推广力度,技术普及率达到100%。质量可追溯体系,采取“政府主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科技企业技术支撑”模式,到2020年,将逐步健全中药材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实现承德中药材优质优价销售。现代化流通体系,重点在滦平县建设一个集产品交易、信息发布、质量检测和人才培训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交易平台,带动全市绿色中药材产地交易,逐步形成大型中药材交易中心。龙头培育体系,大力培植颈复康药业集团、天源药业等本地龙头企业,重点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招商引资体系,抓好京津冀协同发展契机,实现知名药企内引、优质药材外销。品牌建设体系,深入挖掘清朝皇家药庄文化,开展以“京津水源地·承德好药材”为名片的中药材产品品牌营销模式。

  据承德市农牧局中药材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徐鹏介绍,“京津水源地·承德好药材”区域形象品牌设计及商标注册取得积极进展,包括切片、饮片、原料等30小类已完成商标注册。另外,中药材电商交易平台开始试运营,已完成承德中药材公益性电商平台、皇家药庄淘宝网店建设,实现了电商化、品牌化销售。(记者 陈宝云 通讯员 咸力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