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在“金九银十”、中秋国庆双节、回款压力增大等多重因素影响下,河北不少房企纷纷加大了推盘力度,各类促销活动开始活跃。
记者从安居客、58同城、赶集网、石家庄买房网等平台了解到,购房打折、赠送面积、首付分期等等优惠政策让一些购房者“跃跃欲试”。对此,业内人士提醒,是否购房应全面评估自身的需求情况、还款能力、抗风险能力等多个方面,更要避免各类“优惠陷阱”,谨慎买房。
迎“双节” 河北房企推盘力度加大
媒体鉴赏、中秋答谢会、示范区开放、新品发布会……“金九”期间,河北楼市较此前活跃了不少,各类营销活动纷纷“上场”,一幅“抢收”景象。“这两个月是闲不下来了,也不敢闲,过年到底是‘吃肉还是喝汤’主要看这几个月的业绩了。”石家庄裕华区某项目售楼员小袁调侃道。
记者走访市场发现,8、9月份以来,河北新房源上市量有所增加。有的项目加速补办证件快速入市;有的项目抓紧机会加推房源;还有的项目,尽管不满足上市条件,但也纷纷加大各类宣传活动的频率,期望提前蓄客抢占市场。
尽管楼市活动频繁,但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全面走稳,河北房源“去化率”开始减慢。河北省统计局近期公布的《2018年1-8月份全省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显示,1-8月份,河北省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情况同比均有所下降。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2905.8亿元,同比下降9.3%;商品房销售面积2581.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4.7%;商品房销售额1875.6亿元,同比下降22%。
购房纠纷频发 楼市严查不放松
随着传统销售旺季的到来,大多数房企都在为完成销售目标而忙碌,却还有少部分房企为解决纠纷而“焦头烂额”。记者调查发现,当前,不少房地产项目进入交付阶段,却频频爆出质量问题、无证交房、延期交付等问题,楼市购房纠纷不断。
“近期,仅我了解到的购房纠纷就多达十多起,涉及土地性质问题、无证交房、工程质量不过关、多年烂尾、一方多卖等等,而能够及时解决的却很少。往往因涉及主体较多,‘历史遗留问题’,开发商更换等各类原因而成了‘难案’。”石家庄一业内人士坦言。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今年以来,全国各地曾陆续发布各类楼市严查政策。仅8月份以来,据中原地产统计,全国已经有超过50多地发布了各种房地产监管政策加码的通知。就河北来看,今年以来,河北各地曾多次发布价格监管、销售监管、房地产违法犯罪严查、严禁公积金炒房等相关楼市严查政策,规范房地产市场。“金九”期间楼市严查政策依旧。
9月11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依法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告》,决定从2018年8月底开始至2019年8月底,开展依法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而此前,邯郸市已率先开启该专项行动;9月1日起,邢台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强化“住房的居住属性”;9月10日,石家庄裕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次性发布21个房地产项目的购房风险提示。此前,石家庄市住建局曾处罚15个违法房产项目。对违法项目的及时通报,已经成了楼市严查的“常规手段”。
买房“看需求” 入市需谨慎
除违规销售等明显的购房“陷阱”外,也不排除一些项目通过“金九”楼市较热的时机,利用价格优惠、房源紧缺、价格即将上涨、行情太好没房等“说辞”来影响购房者决策。
“从着手看房以来,接到很多售楼电话,有加推的房源,有特价房,有刚开的新盘,也去过几个项目。开始,售楼员大都说我想要的房源类型所剩不多,让我赶紧定,弄得我挺着急的。可是,缓下来才发现,如果过几天再联系售楼员,他们总能‘好不容易给你留了一套’。”购房者小吴咂舌。“其实,房子应该并没有那么好卖了”。小吴总结道。
可是,对于开发商的各种“糖衣炮弹”,总有购房者“招架不住”。“因为此前楼市经历过一轮较快上涨的阶段,很多之前没有及时‘上车’的购房者,面对金九期间较为活跃的市场情况,很可能产生一定的恐慌心理,容易听信开发商的‘上涨言论’。再加上开发商‘五花八门’的购房优惠,往往让一些没有主见的购房者‘沦陷’。”廊坊一位房地产专业人士说道。
业内人士指出,旺季买房可能面对市场走热、开发商优惠增多等各种“诱惑”。但如果弄清自己的实际需求,就不容易失了主次。比如,主观方面,自己确实是有住房需求,有一定的还贷能力,不影响基本的生活质量;客观方面,房子的口碑、质量要好,户型、位置、楼层、配套等确实符合自身需求,五证齐全、购房流程规范等这些基本要件一定要具备,以保障自身权益。(记者 刘丽佳)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