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捡了6元钱交给交警 警察叔叔帮忙写证明: 迟到了,请老师别批评

2018-11-02 14:16:58  来源:燕赵都市报  责编:董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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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一早,一位父亲带着女儿走进沧州市交警二大队煤建岗,说孩子捡到了6元钱,要交给警察叔叔。听说孩子有可能因此迟到,交警中队长帮忙写下了一张证明,向老师说明情况。

  11月1日上午,沧州市交警二大队煤建岗中队长吴吉国告诉记者,当日7时30分,一名男子带着女儿走进岗亭,女孩手里拿着两张纸币。男子名叫王祥臣,他的女儿名叫王一涵,是沧州市实验二小二年级的学生,上学途中捡到了6元钱,女儿说一定要交给警察叔叔。

  听完父女俩的讲述,吴吉国对孩子进行了表扬。他在无意中听到王先生说女儿有可能会迟到,二话不说拿出纸笔,给孩子写了一张证明:“贵学校二年级六班的王一涵同学,在上学途中拾到人民币陆元整,交到煤建岗亭执勤交警手中。该同学的行为值得表扬,如因此影响到校的时间,请学校不要责备该同学今天的迟到。”

  王祥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天早上他送女儿去上学,女儿在地下车库的一根柱子下面捡到了6块钱,当时就说要交给警察叔叔。他一边开车,一边表扬了孩子,想到去学校的路上正好会路过煤建岗,就带着孩子将钱交给了岗亭内的交警。交警还特意帮孩子写了证明,这让他感觉很意外。

  实验二小二年级六班班主任钊雪说,王一涵当天确实迟到了。这名同学平时表现很好,极少迟到。弄清楚事情经过后,她对王一涵进行了表扬。(记者 李家伟 通讯员 孙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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