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机构改革已进入到全面启动和实施阶段,为确保按河北省委要求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进一步明确和重申“十项纪律”并印发全系统,确保机构改革期间不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确保机构改革顺利进行。
严明政治纪律。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确保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要把深化机构改革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严禁拒不执行中央和省委机构改革方案,各行其是、各自为政;严禁发表、传播、散布与中央和省委机构改革决策相违背的言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拖延改革。
严明组织纪律。坚持“四个服从”,对党绝对忠诚,进一步强化组织意识,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禁拒不执行组织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跟组织讨价还价;严禁在改革过程中拒不履行现有工作职责。
严明干部人事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严禁突击招聘、调入人员;严禁突击提拔和调整交流干部、突击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严禁为干部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严明机构编制纪律。把握关键重点,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总原则,统筹职责配置、编制配备、职数核定、内设机构设置等。进一步增强编制就是法规的观念,加强编制管理,严格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内设机构,严格按照编委核定的编制定编定员。严禁擅自增设机构,增设岗位,超配领导干部职数;严禁以“低职高配”等形式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
严明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严格程序审批和总量控制,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严禁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严禁违规更换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严禁隐瞒、挪用资金或虚列支出,转移套取资金;严禁突击花钱、变相发放津贴补贴;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或赠送纪念品。
严明工作纪律。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十大理念”,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盯各项工作目标,做到恪尽职守、苦干实干、夙夜在公、以上率下、迎难而上。严禁上班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严禁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工作日午间、节假日值班期间及到基层开展工作期间饮酒。
严明群众纪律。增强群众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与利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窗口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做到热情、周到、快捷、满意。严禁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拉、刁难;严禁对办事群众态度生硬冷漠,工作作风简单粗暴;严禁以机构改革为借口,任意延长行政审批事项的时限,吃拿卡要;严禁以任何借口、手段侵犯和损害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严明廉洁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四风”,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做到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违规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酒会;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或公车私用;严禁长期占用或使用下属单位车辆;严禁超标准配备、违规占用使用办公用房;严禁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礼券等。
严明保密纪律。切实履行保密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定密、网络保密、涉密人员“三大管理”为重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保密责任明确到处室、单位、细化到人,严防泄密事件发生。严禁违反有关保密纪律,擅自扩大知悉范围,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对外透露机构改革内部情况和有关工作,传播小道消息;严禁私自带走、涂改、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严禁用手机或普通电话谈论涉密事项。
严明值班值守纪律。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干部职工要确保24小时手机畅通,确保带班领导、值班干部、值班司机及车辆符合应急备勤要求。发生突发事件时,按要求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加强与气象、地震、国土、水利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实时掌握雨情、水情、地震、地质灾害等相关信息,共同建立完善事故预报、预警和预防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严禁不服从值班安排,不严格遵守值班值守纪律;严禁不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违反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严禁使用值班电话办理其他业务或处理私人事项。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重进行处理,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汤建生 郝英军 潘文静)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