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70年代末,一片单调的“灰蓝绿”中,喇叭裤犹如一道闪电,刹那间吸引无数年轻人为它疯狂打call——谁要是穿一条喇叭裤在街上行走,绝对酷到没朋友。
那是一个街头出现寥寥几个外国人就必遭围观的年代,横空出世的喇叭裤,一夜之间动摇了我们这个东方大国在着装上数十年的整齐划一与单调乏味,由此也带来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交锋。一种认为:它是新时代尊重个性的表现,是一次思想观念上的大解禁;另一种则认为这“奇装异服不正经”,甚至就是“男流氓”、“女流氓”!一名留着长发、穿喇叭裤的青年勇救落水小孩的事件曾在当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一位“盲目效仿西方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不良青年”怎么竟成了英雄?更有甚者:还有人贴出一副标语:喇叭裤能吹响四个现代化的号角吗?一些不服气的年轻人也贴出一副标语反唇相讥:“请问什么裤能吹响呢?”
后来著名歌手艾敬在她的流行歌曲《艳粉街》中唱道:“有一天一个长头发的大哥哥在艳粉街中走过,他的喇叭裤时髦又特别,他因此惹上了祸,被街道的大妈押送他游街……”尽管如此,仍然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中国青年追逐喇叭裤的冒险行动。
1979年底,《中国青年》杂志发表了文章——《从青年人的发式和裤脚谈起》,公开为喇叭裤撑腰:“头发的长短,裤脚的大小和思想的好坏没有必然的联系!中国唐代的壁画飞天不也穿着喇叭裤吗?可见喇叭裤是源于中国的,是我们本民族的,不是西方的!
一锤定音!备受争议的喇叭裤迅速蔓延——满脸青涩的李连杰当时也是一枚妥妥滴时尚达人。
1978年,两部日本电影风靡我国,从而让喇叭裤火遍华夏:一部是《望乡》,栗原小卷扮演的女记者一条白色的喇叭裤高挑挺拔,令无数少女心生羡慕;另一部是《追捕》,片中冷面酷帅的矢村警长墨镜、长发、大鬓角和那条上窄下宽的喇叭裤,成了无数男青年争相效仿的明星。
实际上,喇叭裤最早流行于西方水手,他们在甲板工作,用宽大的裤脚罩住靴筒以免海水溅入。美国巨星“猫王”是把喇叭裤带火的那个时尚爱豆。
不能不知的梗:
【梗1】上世纪70年代末,人们的思想还比较僵化、保守,惊世骇俗的喇叭裤就像一面镜子,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它不合规矩、夸张叛逆,颠覆了人们的审美认知,引发了一个时代的躁动;尽管被视为“奇装异服”,但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最终它还是逆风飞扬、横扫了神州大地,直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才渐渐从街头隐退,而蝙蝠衫、健美裤、幸子衫等新的流行又一拨拨兴起。1987年后,又掀起全国西服热。照相馆橱窗里都立有“这里出租西服”的牌子;某工厂用原料9毛一米的库存桌布做西装,生产出来后“卖的那个好啊,卖时装就像卖大白菜一样”。这些都折射出改革开放之初,国人由保守固执到开放自由的心路历程。
【梗2】改革开放首先是解放思想。国门小心翼翼地打开,世界潮流从门缝中扑了进来,喇叭裤一夜之间成为那个年代的集体记忆——应该说它是中国文化与外部世界重新交流的象征,由喇叭裤开始,我们迎来了一个百花齐放的新时代——之前几十年间人们只有服装,没有时装,而喇叭裤打破传统、挑战权威,给我们当下多元化的时代埋下了伏笔。喇叭裤的流行,其意义不仅仅在于时尚,更在于作为“开放”的最初尝试,它见证了人们冲破思想禁区、追求个性解放、引领风气之先、推动时代进步的勇气。
网友热议:
网友:喇叭裤、蛤蟆镜、鸡窝头强势来攻!咱老爸老妈帅呆酷毙!啥?“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爱谁谁!
网友:奶奶说小叔“一只裤腿比腰粗”,是“不男不女,颠倒乾坤”的玩意儿。
网友:那个年代人们想法单纯……我爸我妈穿着喇叭裤神气活现走在改革开放春风里,自我感觉潮爆了!
网友:俺看俺舅老照片穿的就那,红色儿的,不是一般的妖,天雷加地火,瞬间被石化。
网友:裤子做好了,老妈压在箱底下不敢穿,每天偷偷拿出来看一看摸一摸,很长一段时间,她都穿着这条裤子睡觉。
网友:那些穿着花衬衫和喇叭裤的“二流子”,其实也有另一面——写朦胧诗,演话剧……
网友:满校园里不管男生还是女生,清一色的扫地僧,走起路来特别拉风;我就是我,不一样的烟火!
网友:这既不实用又满身槽点的裤子,荼毒大众审美这么久,居然还没滚出时尚圈!幸好压箱底那条没扔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